2014年12月5日,七号码头平台区域,永林公司管子工岳X班组在作业长田制建的安排下,计划将液货管(编号VA418-2)安装于DH22分段反顶的托架上。管子重1.78吨,故班组4人计划使用三个手拉葫芦,一个3吨,两个2吨,配合尼龙吊带(载重5吨)吊装。当三人将液货管升至1.2m高时,位于管子最前端的,载重3吨的手拉葫芦钩头从链条内划出,导致管子和钩头一起掉落,所幸管子工在侧方拉葫芦,而且其余两个手拉葫芦有足够载重能力,将管子悬挂于半空,没有砸到地板。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整改措施:
1.对合格的手拉葫芦打上钢印,不合格的手拉葫芦立即报废,或送去维修。
2.永林对公司内使用的所有手拉葫芦进行检查,有类似损坏的现象,立即进行更换。
3.对人为修改过葫芦进行报废,明确手拉葫芦的责任人,禁止人为修改。
4.修改安装的方案,作业前,将妨碍垂直起升的管子托架拆除,在管子起升到位之后,再将托架恢复。
5.参考沪东中华的手拉葫芦管理规定,修改检查要求。
6.对管子工进行检查要求的培训。
7.更新岗位安全分析,将手拉葫芦检查要求加入岗位安全分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