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永年区在永年会堂召开标准件行业规范提升工作培训会。区领导李继恒、王玉刚出席会议,17个乡镇乡镇长、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组织部负责同志和16个区直部门主管副职及抽调人员共4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农工委书记李继恒主持。区政府副区长王玉刚介绍了标准件行业规范提升的背景,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求作安排部署。
邯郸市环保局永年分局、标发委、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就标准件行业提升方面有关政策规定、项目审批立项、环保手续、整治标准、土地审批、产业规划等方面进行培训。会议还引发了《永年区标准件产业规范提升相关手续办理明白卡》《标准件行业规范提升精准帮扶工作明白纸》,全面指导下一步标准件产业规范提升工作。
发改局:关于标准件生产项目备案手续情况说明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8.8级以上,不涉酸、不涉煤、无热镀、无电镀)
(二)备案申请材料。(含备案申请表、基础信息表、招标与不招标申请表、节能登记表)注:备案材料企业可自行编写或委托咨询公司编写均可(据对项目业主调查咨询公司编写备案材料的费用在3000元—5000元之间)。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五)发改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上网申报。登录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tzxm.heb.gov.cn),注册用户名,站点选择永年县,进入备案类申报选择其他,点击开始申报。
国土局:关于出具宗地情况说明事项办理明白卡
(一)办理条件。凡是永年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的标准件企业,占用建设用地的均可申请办理。
(二)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电子坐标文件)、土地权属证明、相关处理票据等。
(三)办理流程。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勘测定界——集中办理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统一受理——主办科室办理(符合规划的由规划科办理、有合法土地证书、现状为建设用地的由地籍科办理、涉及卫片图斑的由执法监察局办理)——协办科室办理(明确处理标准,并落实处理意见)——出具宗地情况说明,盖章后送达当事人。
(四)其他说明。1、有合法土地证书的企业用地,经核查地证相符的,按合法用地出具宗地情况说明; 2、对违法占用土地的企业用地,2016年10月前形成的出示处罚票据或者按每平方米处以20元罚款后,出具宗地情况说明。
规划局:关于规划局出具规划情况说明
(一)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南至区界、北至洺河、西至西环路、东至高铁)、园区范围。具体程序:1、申请;2、发改局出具的备案文件;3、土地证或国土局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可用于建设的说明(附宗地图、界址点坐标表);4、测绘1:500现状地形图;5、园区规划情况说明;乡(镇)、村出具符合乡村规划意见(盖章、法人签字,村庄、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由乡镇村认定);6、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乡镇规划区范围。具体程序:1、申请;2、发改局出具的备案文件;3、土地证或国土局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可用于建设的说明(附宗地图、界址点坐标表);4、乡(镇)、村出具符合乡村规划意见(盖章、法人签字,村庄、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由乡镇村认定);5、测绘1:500现状地形图;6、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地形图测绘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为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2、测区面积不足一幅的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按一个标准幅计算:
比例尺
分幅方法
实地面积
(平方千米)
图上面积
(平方分米)
折合亩数
1:500
正方形分幅
0.0625
25
93.75
3、注:一个标准图幅应收费用为20625元(62500×0.33)。
4、收费项目及价格:
地形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1:500现状地形图
0.33元/平方米
等外水准
627元/千米
工程线路
5994元/千米
零星测量
800元/人工日
5、为在城市及乡(镇)和村庄规划区域内办理规划手续的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基础性数据和资料,并且要求其具有统一坐标系统的基础性测绘资料,以便于后期能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针对其具体城市规划项目,需要提供必要的、可靠的基础性测绘数据与资料,再根据其基础性测绘数据和资料,明确好城市规划的标准和条件,明确其实际的占地范围,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等现状情况及其相互关系,该项目与周围用地及相临道路的关系等,掌握用地范围在内是否存在着地下管线、是否对其测量、勘探以及机械设施产生影响等,假如并没有工程测量而带来的不同比例尺地形图以及管线探测图,那么该项目相关规划手续则无法办理。
为促进标准件企业上档升级,优惠按最低5000元起收取费用,但仅限本次企业环评测绘。
(四)测绘单位:
邯郸市永年区地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杨航民 15031002227
河北博翔地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刘秀格 15333300029
邯郸市规划院测绘队 联系人:卢 涛 13930036707
环保局:关于环评办理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环保手续办理流程。有编制资格单位出具的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环评审批意见。项目按照环评报告安装与生产能力相符的防污设施,并经验收合格后,可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环保局环保手续办理过程中不收任何费用。企业环评报告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环评公司编制,编制费用由第三方环评公司收取。环保局审批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于对未批先建项目的处罚依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上述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对未批先建项目必须依法予以处罚,但一律按照最低标准,即按照企业投资额的1%予以处罚。报批环评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属新建项目,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