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全国工商联获悉,全国工商联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该提案建议:国税、地税合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
经过深入讨论选题、广泛征集初稿、扎实调查研究、集体讨论修改、主席办公会议审议,今年全国工商联最终形成了30件团体提案和7篇大会书面发言。上述《提案》是全国工商联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0件团体提案之一。
《提案》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上述《提案》指出,我国现行税制存在分税制权责不清、多头管理,税费结构不尽合理,企业税负偏高等三大主要问题。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如下建议:
1.国税、地税合并。这样既有利于政府减少税务监管的投入,还可以降低企业因现行国、地税分立体系而产生的多头管理的成本等。
2.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提高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起征点,由目前12万元再提升至24万元。
3.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建议从3%~45%降至3%~30%以下。这样使个人所得税与当前我国物价水平相适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等,更利于留住资金和人才,提升全球竞争力。
4.取消税。印花税多达13个税目且税率较高,特别是按帐本收税已不合适。包括供应、采购、购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实际上一些大型企业的购销金额巨大,按实征收,数额巨大,建议取消印花税。
5.允许利息抵扣。继续扩大营改增的抵扣。将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融资产生的利息等融资费用相关的进项税也纳入抵扣链条,切实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6.允许坏账抵扣。地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执行,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因担保引起的代偿款等坏账损失,应该及时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减轻企业负担。
7.降低企业所得税。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企业降成本的要求,建议将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20%,提升企业在全球竞争力。
8.坚持扶优扶强导向。中国好企业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的根基和源泉。只要在中国注册、遵守中国法律、在中国交税、安排就业、有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特别是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主板上市公司,应集中资源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