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增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 会议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
在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就业”指标始终是李克强总理最关心的经济指标之一,他在不同的场合都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更看重增长背后的就业”。也正是基于此,6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强调就业是发展经济的基本保障。如何促进就业?除了盘活现有工作岗位,鼓励各群体创业,以创业来推动就业无疑是重要路径。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2014年已达到2.74亿,每年还有新增的600多万农村剩余劳动力。然而,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当前这部分农民工很大程度依靠外出打工增加收入,抛家别子,上不能对父母尽孝、下不能对孩子尽到教养责任,致使许多家庭被爱所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尤其是,打工之路上的农民工年老之后的权益保障等问题面临很多困境。通过打工来就业,某种程度上而言,是短期的、持续性较低的一种方式。而创业则不同。返乡创业,一方面能够帮助一代农民工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提高收入,另一方面,创业所带动的就业岗位能够以几何级数量翻倍,具有强大的可持续性,解决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或者一代人的就业问题,其辐射度可以延续几代。除此之外,农民工返乡创业还能带动东西部产业转移,推动中西部城镇化。
过去,农民工被称赞为“城市建设的功臣”,如今,城市欣欣向荣的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却亟待发展和建设。我们相信,农民工这样一个有创造力的群体,既然能撑得起城市的建设,又何愁不能在农村找寻用武之地?因此,如何给予有效的政策支持,盘活农民工创业这一活水源泉,尤为重要。
不容否认的是,相对于外出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依然面临着创业环境不佳、创业资金不足等问题。因此,此次常务会议确定五项措施来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正是有的放矢,为的就是解决问题、砍破荆棘。此次常务会议确定,一是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二是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对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三是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等,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四是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五是加强创业培训,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经营、开拓市场。
五方面的措施,既有政策革新带来的便利,如简化登记手续,又有实实在在的资金福利,如减税降费;既为农民工搭建平台,如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又有技术的补给和扶持,如创业培训等。如此种种,真可谓是既是雪中送炭,更有锦上添花。
农民工群体,某种程度上是创业大军中的一个孩童,也许跌跌撞撞,但有无限潜力。浇水施肥,给予扶持,定会茁壮成长。尤其是,当前语境下的农民工,早已不再是只懂苦力的旧群体,他们的知识结构、组成部分正在发生质的飞越,我们相信,政策到位的时刻,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一定会培育出别样的梦想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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