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冒名牌产品。这是违法的,也是应该打击的重点。这类产品大多是“低值低质却高价”,借假冒的名牌获得品牌利润。
2、组装+模仿。与学习者相近,但有明显的品牌区隔,不会被人误解,而企业也未做大规模的品牌宣传,如组装电脑,几百元的平板电脑,大街上的2元店,超市市场上一堆堆卖的衣服等。这类产品虽然学习了名牌产品、主流产品的不少优点,但并没有借用其品牌,而是有明显的品牌差异,甚至无品牌,表现形式是“低质低价”。
3、仿制+自有品牌。虽然仍为仿制,大量吸取了热销产品的优点,但打出了自己的品牌,走的是“高质中价”或“中质低价”的路子,这是国内很多企业原始积累的重要的一个环节。例如各地电视台引进的海外节目,国内部分家电厂商走的路子。国内很多互联网公司的“创新”也类似,例如曾经出现的博客、SNS、视频网站中的大部分,近期内出现的数百个团购网站的大部分。这是产品的山寨。
4、学习+因时而变。这类“山寨”已经不是简单的仿制,而是在对标杆企业和产品进行了深入研究后,并根据自身优势和环境因素的不同,推出特色的产品。例如,中国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服务、博客、校友录等,经过市场洗礼后沉淀下来的企业,大多属于此类。联想的乐Phone也可以算作此类。这是战术的山寨。
5、快速跟进后赶超。作为后来者,学习领先者的成功产品(山寨),可以少走弯路,而在全面学习后独立选择战略目标强势转型,反而可能形成新的领先的核心竞争力。例如,阿里巴巴、淘宝(阿里巴巴)、微博客(新浪、腾讯等门户)、即时通讯工具(腾讯)、固网设备(华为)、WAPI等。这是山寨战略。
6、山寨异业的成功。这是战略的山寨,也是标杆企业研究的最高境界。学习、克隆的不在是类似的产品、战术,而是成功经验,是将其他领域的成功创新性地应用到自己所在的企业。华为可以学习IBM的管理,中国移动可以学习创投模式支持开发新产品,苹果可以把iTunes的思想移植到iphone创新性地建立手机应用程序商店。
正因为有了这六重不同的境界,因此不能将山寨定义为“假冒伪劣”或“粗制滥造”,山寨克隆的过程,也是快速学习、吸收的过程,后来者只有汲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并与自身的优势及环境因素相结合,形成特色产品和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才可能“后来者居上”。任何简单“神话”或“妖魔化”山寨的观点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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