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将在全省机械工业企业在职职工中,推荐6人参选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
评选条件要求,职工在学习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立足本职岗位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卓越成绩;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关键性技术研究及攻关、推广高新技术等方面有显著贡献。
评选将重点向长期在基层和生产一线、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区和岗位倾斜,并规定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企业负责人比例控制在劳动模范总数的20%以内。
参选个人的申报材料要经县、市有关部门审核,于2013年7月底前上报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此次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将授予“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