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近日,《意见》以国务院名义印发,规格很高。请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有什么重要意义?
林念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指出,信息技术成为率先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先导技术,将促进以物质生产、物质服务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向以信息生产、信息服务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世界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新经济发展时期。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电子商务已成为就业新的增长点,要求继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制定相应配套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加速发展,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经济新的“发动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工作任务。最近,国务院印发《意见》,既是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常态下加快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具体措施。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发布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跨部门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电子商务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但同时,电子商务发展也面临着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制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在这一背景下,针对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国务院发布了《意见》,这也是2005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旨在消除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记者:您认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新使命是什么?
林念修:电子商务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交汇孕育出的商业新模式,具有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已经并将进一步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成长空间极其广阔。新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面临新机遇,肩负新使命,主要体现在“四个新”上。
首先,电子商务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引擎。电子商务的显著特点,是把生产者、物流供应商和消费者整合在同一平台上,不仅能够释放潜在需求,而且能够创造新的需求,不仅直接催生出一批服务新模式、新业态,而且促进了各种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重新组合,推动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实现“再平衡”。可以说,电子商务已经与人们的生产活动、生活方式高度融合,成为国民经济提质增效、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显现出巨大活力。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3万亿,增速达28.6%,带动就业创业超过1000万人,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其次,电子商务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途径。互联网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电子商务起源于互联网,但又超越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领域。像阿里云,每天可以为数十万中小企业和数亿用户提供服务;淘宝网,每年能够为网商节省280亿元的租金成本,吸引了大量草根创业者。同时,电子商务还在加速推动生产组织关系变革,推动所有型经济向分享型经济演进,重构产业价值链新体系。
第三,电子商务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新方式。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是经济增长“双引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履职的重要内容。电子商务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也为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医药健康、社区服务等社会事业带来了新的契机,有利于加快建立广覆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的需求和服务,进一步破解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资源短缺失衡、均等化普惠化水平不高等方面的制约。
第四,电子商务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新抓手。电子商务使专业复杂的传统国际贸易变得简化透明,有利于形成没有时空界限的全球统一市场,将极大加速货物自由流通、信息无阻畅通、资金快速融通,对于我国更有效地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更好地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电子商务还是文化传播和社交平台,可以直接建立起面向“一带一路”消费群体的联系渠道,有利于讲好中国故事,拉近我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民众的心理距离,增强认同感。
记者:您认为应瞄准哪些新热点,着力培育电子创新发展新业态?
林念修:电子商务是“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核心内容之一。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要做到“融合传统、培育新兴、走向国际”。
融合传统,就是要加快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有三个方面。农业农村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业“小生产”与电商“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就业创业。制造业方面,依托电子商务,推进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加速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业务重组等向全球体系演进,促进产业创新模式向高效共享和协同转变,推动工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商贸流通方面,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通过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服务能力,加速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步伐。
培育新兴,就是要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态。依法推进金融服务产品网络化创新,鼓励在线支付、融资、保险、基金等新兴金融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利用电子商务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拓宽能源、化工、钢铁、药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大力发展网络租车、网上问诊、社区服务等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不断创新服务民生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清障搭台,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带动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
走向国际,就是要从国内市场走向全球市场。积极发起或参与国际电子商务交流合作,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积极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制,推动我国电子商务走出去。
记者:《意见》做出了哪些具体部署?
林念修:《意见》包括8个部分29条,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三条原则、七项举措”。
一个中心,是指要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
三条原则,一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
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
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七项举措,就是提出了营造宽松发展环境,促进就业创业,推动转型升级,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筑安全保障防线,健全支撑体系等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记者:《意见》是基于哪些考虑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的?
林念修:为建立鼓励企业创新、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在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考虑了5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问题导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核心是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政府不宜干预企业技术和模式创新,应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系统构建适宜的政策制度体系,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
二是注重实效。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对上百家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了调研,对当前电子商务企业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收集来自部门、地方、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相关智库机构和专家的政策建议近200条。经分析梳理,《意见》从调整监管思路、改变服务方式、破除制度瓶颈出发,提出了29项重点措施。
三是服务大局。《意见》在考虑电子商务自身发展时,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行了充分衔接,政策重点放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
四是统筹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涉及面宽,应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意见》主要是加强顶层设计、政策统筹和业务协同,与各部门各地方已开展的工作相衔接。
五是突出实践。相关部门在跨境贸易、电子发票、移动支付、可信交易等方面开展了大量试点。目前研究提出的措施,大多是基于前期试点经验提出的。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电子商务创新十分迅速,还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跟踪研究,积极研究探索,继续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记者:《意见》发布后,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林念修:我们考虑,至少应该从三个方面推进《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加快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协调配合,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形成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先行先试。继续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
三是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落实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及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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