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9日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钱夙伟
“同志,你疲劳驾车,现在罚你到休息室睡上一觉,然后再赶路。”10月14日上午,驾驶大货车由武汉开往平顶山的司机陈某一夜未眠,行至107国道驻马店市区北驻马店市交警一大队关王庙中队处,被执勤的交警拦住后“罚”进疲劳驾驶员休息室强迫休息。陈某说,“这样人性化的处罚,让我永远难忘,今后再也不疲劳驾车了”(10月16日《今日安报》)。
对于疲劳开车的驾驶员,不是常见的厉声呵责、经济处罚,而是罚睡觉,真是令人心生温暖。其实,凡驾驶员,谁不知道疲劳驾车是道路行车的大敌?谁愿意重蹈因疲劳驾车而酿成重大甚至恶性交通事故的覆辙?许多驾驶员疲劳驾车,往往是出于无奈,或者是为了赶时间,或者是在路上找不到休息的地方,于是不得不强撑精神赶路,但又何尝不知道这是在以生命下赌注?因此,因为交警的检查,疲劳开车被及时制止,驾驶员当然知道是莫大幸事,现在又被“罚睡觉”,更是太需要了。
实际上,罚睡觉本来就有法可依。按照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属于疲劳驾驶,执勤交警有权责令疲劳司机临时短暂休息。但是,现在许多交警往往以经济处罚了事,而“罚睡觉”则并未落实。其中的原因,大凡是出于利益的考虑,把罚款当作创收的途径。
也因此,更显出驻马店交警“罚睡觉”的可贵,“罚睡觉”的出发点,是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尤其是把生命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他们宁愿让自己承担更多的付出。譬如,他们设置了“驾驶员免费休息室”,不仅配置有床铺、被子、沙发、脸盆、毛巾,连开水瓶、报纸、杂志都一应俱全。此外,在司机休息期间,交警还对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有故障,就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排除。
其实,处罚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杜绝违规,如此充满人性化的温暖的“处罚”,正是一种最有说服力的循循善诱。而让驾驶员感动,显然更有助于他们提高认识、纠正违规,也必然能在今后得到他们更自觉配合。据说,实行这种特殊处罚措施以来,长途客车在107国道驻马店段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显然,“罚睡觉”是警察维护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本职的深层次体现,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人性化政府作为。它不仅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管理的回归,更体现了真正将权力用于为群众服务,而不是为部门甚至个人谋利益,因此,从执政为民的意义上看,更令人称道。
2007年10月17日上海青年报
罚司机睡觉“罚”出了人性的温暖
钱夙伟
“同志,你疲劳驾车,现在罚你到休息室睡上一觉,然后再赶路。”10月14日上午,驾驶大货车由武汉开往平顶山的司机陈某一夜未眠,行至107国道驻马店市区北驻马店市交警一大队关王庙中队处,被执勤的交警拦住后“罚”进疲劳驾驶员休息室强迫其休息。陈某说:“这样人性化的处罚,让我永远难忘,今后再也不疲劳驾车了。”(10月16日《今日安报》)
对于疲劳驾驶的司机,不是如今常见的厉声呵责、经济处罚,而是罚睡觉,真是令人心生温暖。其实,凡驾驶员,谁不知道疲劳驾车是道路行车的大敌?谁愿意重蹈因疲劳驾车而酿成重大甚至恶性交通事故的覆辙?许多驾驶员疲劳驾车,往往是出于无奈,或者是为了赶时间,或者是在路上找不到休息的地方,于是不得不强撑精神赶路,但又何尝不知道这是在以生命下赌注?这名司机因为交警的检查,疲劳开车被制止,并被“罚睡觉”,真是太及时了。
实际上,罚睡觉本来就有法可依。按照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属于疲劳驾驶,执勤交警有权责令疲劳司机临时短暂休息。但是,现在许多交警往往以经济处罚了事,而“罚睡觉”则并未落实。其中的原因,大凡是出于利益的考虑,把罚款当作创收的途径。
也因此,更显出驻马店交警“罚睡觉”的可贵。“罚睡觉”的出发点,是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尤其是把生命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他们宁愿让自己承担更多的付出。譬如,他们设置了“驾驶员免费休息室”,不仅配置有床铺、被子、沙发、脸盆、毛巾,连开水瓶、报纸、杂志都一应俱全。此外,在司机休息期间,还对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有故障,就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排除。
其实,处罚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杜绝违规,如此充满人性化温暖的“处罚”,正是一种最有说服力的循循善诱,而既然让驾驶员感动,显然更有助于他们提高认识、纠正违规,交警的执法,也必然能在今后得到他们的自觉配合。自10月1日实行这种特殊处罚措施以来,长途客车在107国道驻马店段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证明了这一点。
显然,“罚睡觉”是警察维护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本职的深层次体现,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人性化政府作为。从执政为民的意义上看,更令人称道。
2007-10-17河北青年报 评论 时务观察
“罚睡觉”“罚”出了人性化执法的温暖
钱夙伟
“你疲劳驾车,现在罚你到休息室睡上一觉。”10月14日上午,驾驶大货车由武汉开往平顶山的司机陈某一夜未眠,行至107国道驻马店市区北时,被交警拦住后“罚”进疲劳驾驶员休息室强迫其休息。陈某说,“这样人性化的处罚,让我永远难忘,今后再也不疲劳驾车了。”(10月16日《今日安报》)
其实,凡驾驶员,谁不知道疲劳驾车是道路行车的大敌?谁愿意重蹈因疲劳驾车而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覆辙?许多驾驶员疲劳驾车,往往是出于无奈,或者是为了赶时间,或者是在路上找不到休息的地方,于是不得不强撑精神赶路。因此,因为交警的检查,疲劳开车被及时制止,驾驶员当然知道是莫大幸事,现在又被“罚睡觉”,更是太需要了。
实际上,“罚睡觉”本来就有法可依。按照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属于疲劳驾驶,执勤交警有权责令疲劳司机临时短暂休息。但是,现在一些交警往往以经济处罚了事,而“罚睡觉”则并未落实。其中的原因,大凡是出于利益的考虑,或把罚款当成“创收”的途径。
也因此,更显出驻马店交警“罚睡觉”的可贵。“罚睡觉”的出发点,是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尤其是把生命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他们宁愿让自己承担更多付出。譬如,他们设置了“驾驶员免费休息室”,不仅配置有床铺、被子、沙发、脸盆、毛巾,连开水瓶、报纸、杂志都一应俱全。此外,在司机休息期间,还对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有故障,就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排除。
其实,处罚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杜绝违规。如此充满人性化温暖的“处罚”,正是一种最有说服力的循循善诱。而既然让驾驶员感动,显然更有助于他们提高认识、纠正违规,交警的执法,也必然能在今后得到他们的自觉配合。实行这种特殊处罚措施以来,长途客车在107国道驻马店段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证明了这一点。
显然,“罚睡觉”是警察维护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本职的深层次体现,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人性化的政府作为——不仅体现科学管理的回归,更体现了将权力真正用于为群众服务,令人称道。
“罚睡觉”体现出的人性化
2007-10-17
文/钱夙伟图/张兮兮
“同志,你疲劳驾车,现在罚你到休息室睡上一觉,然后再赶路。”司机陈某一夜未眠,行至驻马店市,被执勤的交警“罚”进疲劳驾驶员休息室休息。(10月16日《今日安报》)
许多驾驶员疲劳驾车,有的是出于无奈,有的则是为了赶时间,于是不得不强撑精神赶路。而“罚睡觉”则及时制止了疲劳开车,令人心生温暖。
按照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属于疲劳驾驶,执勤交警有权责令疲劳司机临时短暂休息。“罚睡觉”的出发点,是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因此,交警宁愿让自己承担更多的付出。譬如,他们设置了“驾驶员免费休息室”,不仅配置有床铺、沙发、脸盆,连报纸杂志都一应俱全。此外,在司机休息期间,还对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处罚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杜绝违规,如此充满人性化温暖的“处罚”,正是一种有说服力的循循善诱,既让驾驶员感动,又有助于他们提高认识、纠正违规。显然,“罚睡觉”是维护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深层次体现,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人性化作为,令人称道。
2007-10-17 贵州都市报
罚睡觉罚出人性温暖
钱夙伟
人性化“处罚”既能让驾驶员感动,也更有助于他们纠正违规
“同志,你疲劳驾车,现在罚你到休息室睡上一觉,然后再赶路。”10月14日上午,驾驶大货车由武汉开往平顶山的司机陈某一夜未眠,行至107国道驻马店市区北驻马店市交警一大队关王庙中队处,被执勤的交警拦住后“罚”进疲劳驾驶员休息室强迫其休息。陈某说,“这样人性化的处罚,让我永远难忘,今后再也不疲劳驾车了。”(据《今日安报》10月16日报道)。
对于疲劳驾驶,不是如今常见的厉声呵责、经济处罚,而是罚睡觉,真是令人心生温暖。其实,凡驾驶员,谁不知道疲劳驾车是道路行车的大敌?谁愿意重蹈因疲劳驾车而酿成重大甚至恶性交通事故的覆辙?许多驾驶员疲劳驾车,往往是出于无奈,或者是为了赶时间,或者是在路上找不到休息的地方,于是不得不强撑精神赶路,但又何尝不知道这是在以生命下赌注?因此,因为交警的检查,疲劳开车被及时制止,驾驶员当然知道是莫大幸事,现在又被“罚睡觉”,更是太需要了。
“罚睡觉”的出发点,是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尤其是把生命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也因此更显出驻马店交警“罚睡觉”的可贵。实际上,罚睡觉本来就有法可依。按照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属于疲劳驾驶,执勤交警有权责令疲劳司机临时短暂休息。但是,现在许多交警往往以经济处罚了事,而“罚睡觉”则并未落实。其中的原因,大凡是出于利益的考虑,把罚款当作创收的途径。处罚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杜绝违规,如此充满人性化温暖的“处罚”,正是一种最有说服力的循循善诱,这既让驾驶员感动,也更有助于他们提高认识、纠正违规,交警的执法,也必然能在今后得到他们的自觉配合。实行这种特殊处罚措施以来,长途客车在107国道驻马店段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证明了这一点。
“罚睡觉”是警察维护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本职的深层次体现,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人性化政府作为。因此,从执政为民的意义上看,更令人称道。
这一罚“罚”出了人性的温暖
2007-10-17 辽沈晚报
钱夙伟
“同志,你疲劳驾车,现在罚你到休息室睡上一觉,然后再赶路。”10月14日上午,驾驶大货车由武汉开往平顶山的司机陈某一夜未眠,行至107国道驻马店市交警一大队关王庙中队执勤处时,被执勤的交警拦住,陈某被“罚”进入疲劳驾驶员休息室进行休息。陈某说,“这样人性化的处罚,让我永远难忘,今后再也不疲劳驾车了。”
对于开车疲劳驾驶现象,不是厉声呵责、经济处罚,而是罚司机睡觉,真是令人心生温暖。其实,凡驾驶员,谁不知道疲劳驾车是道路行车的大敌?谁愿意重蹈因疲劳驾车而酿成重大甚至恶性交通事故的覆辙?许多驾驶员疲劳驾车,往往是出于无奈,或者是为了赶时间,或者是在路上找不到休息的地方,于是不得不强撑精神赶路,但又何尝不知道这是在以生命下赌注?因此,因为交警的检查,疲劳开车被及时制止,驾驶员当然知道是莫大幸事,现在又被“罚睡觉”,更是太需要了。
实际上,罚睡觉本来就有法可依。按照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属于疲劳驾驶,执勤交警有权责令疲劳司机临时短暂休息。但是,现在许多执法者往往以经济处罚了事,而“罚睡觉”则并未落实。其中的原因,有时是出于利益的考虑,把罚款当作创收的途径。
这就更显出驻马店交警“罚睡觉”的可贵,“罚睡觉”的出发点,是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尤其是把生命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他们宁愿让自己承担更多的付出。譬如,他们设置了“驾驶员免费休息室”,不仅配置有床铺、被子、沙发、脸盆、毛巾,连开水瓶、报纸、杂志都一应俱全。此外,在司机休息期间,还对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有故障,就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排除。
其实,处罚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杜绝违规,如此充满人性温暖的“处罚”,正是一种最有说服力的循循善诱,既让驾驶员感动,更有助于他们提高认识、纠正违规,交警的执法行动,也必然能在今后得到他们的自觉配合。实行这种特殊处罚措施以来,长途客车在107国道驻马店段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证明了这一点。
显然,在执法中“罚司机睡觉”,是交警在深层次上履行其职能———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人性化作为,不仅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管理之举,更体现了真正将权力用于为群众服务,而不是为部门甚至个人谋利益。因此,从执政为民的意义上看,此举更令人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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