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5日南方都市报
钱夙伟(职员)
罗湖区部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民近日到选房点看房后,发现房子状况与预期差距较大并拒绝入住。罗湖区住宅局相关部门回应称,目前区内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房源,希望市民理解;如果放弃入住,只能等待以后重新申请(见昨日本报A28版)。
相关部门的“希望市民理解”,估计很难得到市民理解。
其一,既是经过重重审核,能取得保障性住房租售资格殊为不易。如今却不得不放弃,若“以后重新申请”,又谈何容易?
其二,放弃固然是出于自愿,但与被迫又有什么两样?好不容易盼来保障性住房,其实本来的期望值也并不算高,却不料与此前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尚有差距,又怎么让人接受得了?
虽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都是低收入阶层,但他们也与住别墅豪宅的阶层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因此,起码也应该达到“不要求有高楼大厦,只要求过得去”的标准吧。而“房顶上的灰渣随时可能掉下来”的房子,即使于低收入阶层,显然也难说“过得去”。
好心何以没有把事情办好?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并没有把保障性住房当作低收入阶层的权利,而是当作对他们的恩赐,于是,当然也就不可能设身处地地为市民所想。也因此,不可能有市民的感同身受,一旦市民拒绝入住,就简单地以“只能等待以后重新申请”回应,埋怨市民要求过高。只让市民理解自己,却不去理解市民,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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