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浙江法制报实话实说
钱夙伟
长期以来,我国面粉生产行业使用增白剂来提高面粉的白度。增白剂是强氧化剂而不是食品,有关专家认为,添加于面粉中只是让面粉的颜色越来越白,如果长期食用,对人体的累积损害无法估量。但时至今日,面粉增白剂仍然“我‘加’我素”,代表委员呼吁8年无果(3月16日《经济参考报》)。
面粉添加化学增白剂对消费者健康无益,几乎是定论。而且,“即使是工艺先进的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也很难避免发生局部添加超量的问题”。
而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添加增白剂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样无益。但因为别人都在添加,不加的卖不上好价钱,企业也只得按国家标准添加。因此,早在2001年,我国面粉加工行业的65家大企业就曾联名向有关部门呼吁禁用增白剂。
其实,我国开始允许面粉中添加增白剂,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当时仅仅是为了迎合消费者认为颜色越白的面粉质量越好的错误消费观念!时至今日,这样一个可笑的理由早已不成立。随着我国种植结构的调整,优质小麦产量逐年增加,品质普遍提高,面粉加工工艺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高。面粉里不添加化学增白剂完全可以加工出白度、精度都能满足食品制作需要的小麦粉,完全没必要添加增白剂。
禁用面粉增白剂本应毫无阻力,不料竟然卡在了以保障人民健康为职责的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在对全国政协委员冯平关于取消增白剂提案的答复中称,卫生部于去年8月13日来函仍持不同意见。
卫生部有何“不同意见”?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答复中不见涉及。本月12日,有记者再次就这一问题向卫生部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卫生部有关部门表示,目前相关评估工作仍处在讨论过程中,最终是否禁用还未做出决定。
显而易见,评估工作8年无果,主要在于卫生部“仍持不同意见”。“相关评估工作仍处在讨论过程中”不过是一种坚持己见的拖延方式。卫生部固然可坚持不同意见,但应该将理由公之于众,否则就有漠视公众知情权之嫌。而且,不同意见也不应该导致评估工作旷日持久,否则,更有滥用公权和失职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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