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日88号杂谈:
2009年第16期政府法制
钱夙伟
台上,昔日的官员、今天的囚徒声泪俱下说“防腐”;台下,600多名党员干部鸦雀无声受教育。昨日,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600多名党员干部,在省监狱管理局上了警示教育课,6名落马贪官的忏悔深深震撼了在场的干部。(4月25日《大河报》)
所谓“深深震撼”,是如一名干部听过警示课后所说,“亲身感受高墙电网的森严、失去自由的痛苦和震撼心灵的忏悔”,确实,置身这样的特殊场合,如此声泪俱下的忏悔,而且又来自于曾经与自己同样身肩要职的官员,难免会有感性的触动。
但是,无论是身败名裂、前程尽毁,还是“高墙电网的森严”、“失去自由的痛苦”,这其实也不过是常识而已,并非需要落马贪官来告诫,落马贪官自己也并非是成了囚徒之后才明白。事实上,贪官如此下场,甚至掉了脑袋的,早已不乏其人,但依然阻止不了“前腐后继”,是因为大凡行贪者,无不对法律的惩处,心存侥幸。
譬如胡长清,他临死时唯一感到后悔的,是即将回京任职前,在昆明世博会期间不辞而别,用假身份证飞广州替情人办私事,因此而“大意失荆州”,否则,他笃定以为,仍将好端端地依旧去做他的京官。正是出于这样一种心理,贪官们总以为,只要做得“万无一失”,贪得再多也没有什么关系。
其实,贪官们没有一个不害怕“高墙电网的森严”、“失去自由的痛苦”,更没有一个不怕死,原平项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在位时胆子大得吓人,不仅受贿索贿,还买凶杀人,真是无法无天,然而当法庭宣告他被判死刑时,却双腿颤抖浑身发软,法警架着他走出法庭,带着脚镣手铐的他几乎是双腿腾空地被架上了警车。之所以当初在位时胆大妄为,就是以为,决不会有落入法网的一天。
也因此,他们总是要到东窗事发时,才开始惧怕法律的惩罚。譬如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一家三口受贿700多万,另有170多万来历不明。他盼来了律师后,就迫不及待地询问量刑标准,当得知按照刑法规定,受贿金额20万以上,被认为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时,郑“双手一直紧抓着铁栏,头靠在铁栏缝隙问”长达七个小时。像他这样的高官,当然不是法盲,然而当他以为手中的权要比法大时,可以逃脱法律惩处时,当然就感觉不到法律的威慑力。
因此,听落马贪官声泪俱下说“防腐”,固然也无不可,但所谓“深深震撼”的作用力,却不能预期过高。当贪官们对越来越严厉的反腐败越来越不怕,依然“前腐后继”的时候,严重的问题是要真正做到“伸手必被捉”,每次伸手,不论谁伸手,一次也不放过,一个也不放过。无疑,一个谁也不可能“侥幸”过关的监督制约机制,才是最有威力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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