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01日河南商报
当务之急是大力普及乙肝知识
■钱夙伟(职员)
可以预计,卫生部的这一规定在推行中,必定会遇到极大的阻力。这是因为现在一般人都谈乙肝色变,乙肝歧视仍是普遍现象。比如在招工中,虽然有关部门早就有类似的规定出台,但且不说在企业招工中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还十分普遍,即使在公务员的录用中,也有存在。何况孩子现在都被视为心肝宝贝,哪个幼儿园敢招“乙肝宝宝”,否则,这个幼儿园在其他家长眼里必定变得十分可怕。
乙肝歧视源于对乙肝的无知。实际上,如果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其家属,很少有人弄得清“小三阳”、“大三阳”,诸如乙肝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的知识。乙肝知识其实比艾滋病知识的普及率还低。
消除对乙肝的歧视,需要道德和法律的支撑。因此,卫生部出台规定顺理成章。但是,任何一个新规定的实施,都需要公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否则,如果形同虚设,反而有损规定的权威性。从目前看,这个规定明显缺乏相应的民意基础。
造成这样的尴尬,卫生部首先应该检讨自己有关知识普及宣传的不力。据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然而,公众中乙肝知识却相当匮乏。卫生部曾颁布《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但显然知之者甚少。
也因此,卫生部应弥补过去工作的不力,大力普及乙肝知识,为这个规定的顺利出台和实施创造条件,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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