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福建日报>每周评论>想到就说
浙江·钱夙伟
向污染企业下跪是环保法之耻
2010年5月7日镇江日报
钱夙伟
陶小莫
4月27日,因不堪忍受园区排放的有害气体和化工废水,北京溧阳市别桥镇绸缪精细化工园周边200余名村民将化工园区三个出口团团围住,并拉起横幅围坐堵路。“村民齐刷刷地下跪哭诉,在人群最前排,还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5月6日《现代快报》)
据称园区里的企业生产的都是化工原料和农药化肥,每天排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化工污水。村民因此经常出现头晕、胸闷、呕吐,由于污水流向村庄的河塘里,养殖的鱼虾、螃蟹大面积死亡,田里的灌溉用水也受到了影响。“现在的村子被污染得连蔬菜都种不了。”
如此肆意排污,而且已经造成严重侵害村民生命和健康的恶果,村民本来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法律讨一个公道,然而如今却不得不采取集体下跪这种屈辱的方式,求污染企业“开恩”,村民们的无奈,凸现出《环保法》的乏力,向污染企业下跪,实在是《环保法》之耻!
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四个村的居民就开始向当地村委会、别桥镇政府反映,但一直没起到任何效果,化工园里的企业仍旧生产得热火朝天。污染企业胆子如此之大,更是对环保法的肆意嘲讽。尽管省环保厅在2007年就发了文件,明确要求实施限期整改。然而既然《环保法》都没有丝毫的威慑力,即使省环保厅,又能奈何。
《环保法》如此软弱,归根到底是执法的缺位。无疑,村民反映7年都没结果,实际上正是执法部门7年的不作为,也因此才让污染企业有恃无恐,村民向污染企业下跪,与其说是《环保法》之耻,还不如说是环保部门之耻。而当环保部门依然对污染企业下不了狠手,那么,村民的集体下跪,会有多大的作用,自然可想而知。
其实,村民们根本不必下跪,《环保法》本来就是他们手中的强大武器。让污染企业关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依据《环保法》,追究环保部门不作为的责任,也唯有环保部门真正履行起自己的职责,《环保法》才有可能得到落实,而一旦执法到位,任何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付出足以令违法者对《环保法》保持足够敬畏的违法成本,《环保法》也才会有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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