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4大众日报
钱夙伟
漫画/李晓宜
很多人都知道,在我国,按照现行的资费标准,打电话的时候,如果通话不足一分钟,一律按照一分钟来收费。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在过去几年,曾经饱受争议。如今,又有人对这个规定发出挑战,不过,这次不是消费者,而是哈尔滨市工商局。最近,哈尔滨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高调叫板电信行业的计费方式。(2月1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面对挑战,电信行业也针锋相对。《人民邮电报》的文章指出:以秒计费之所以没有成为现实,是因为逻辑上没有必要,在实践中也会无谓加大社会成本。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包括韩国、日本依然以3分钟为一个计费单元。事实上,从全球来看,更多的是趋向于包月制、套餐制。如果认为计费单元越细越合理,是否还要按1毫秒、1比特计费呢?
这显然有强词夺理之嫌。且不说“秒”是与每个人的生活相关的计时单位,而1毫秒、1比特或只在科技领域中出现,老百姓闻所未闻,如果不是借机炫耀自己的专业知识,就是有意胡搅蛮缠。何况,“以秒计费”的实质,是公平交易,与“越细越合理”根本无涉。
至于“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更不是不能“以秒计费”的理由。实行怎样的收费标准,唯一的依据是合乎公平、诚信的原则。“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未必就是今后依然实行以秒计费。而且,电信部门的所谓“与国际接轨”,历来饱受诟病,比如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更荒唐的是,所谓的“以秒计费之所以没有成为现实,是因为逻辑上没有必要,在实践中也会无谓加大社会成本。”打一秒钟,算一分钟,现在全国有十二亿多部手机及固话使用者,累计到全国范围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恰恰是现在的计费方式,加大了社会成本,而且明显违背公共利益,如果以秒计费“逻辑上没有必要”,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此外,电信部门“直指工商部门越权执法”,也让人搞不懂是什么“逻辑”,据电信的说法,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但恰如律师所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执法的主体,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层级高于《电信条例》。因此,所谓“越权执法”的“程序”之争,不过是电信部门的虚张声势,但也实在是太不符合“逻辑”。
其实,电信部门也不过是揣着明白当糊涂。说到底,电信部门的逻辑,是占消费者便宜合理的霸道逻辑。如果按照公平交易的逻辑,电信部门早就应该顺应公众的呼声。现在电信部门依然如此咄咄逼人,无非是自恃垄断之下的强势。
以秒计费“逻辑上没有必要”是什么逻辑
2012年02月14日河北日报
钱夙伟
很多人都知道,在我国,按照现行的资费标准,打电话的时候,如果通话不足一分钟,则按照一分钟来收费。这个规定一直饱受争议。如今,又有人对这个规定发出挑战,不过,这次的“挑战者”不是消费者,而是哈尔滨市工商局。最近,哈尔滨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高调叫板电信行业的计费方式。(据2月13日中国广播网报道)
面对挑战,电信行业针锋相对,予以反击。《人民邮电报》刊文指出:以秒计费之所以没有成为现实,是因为逻辑上没有必要,在实践中也会无谓加大社会成本。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韩国、日本依然以3分钟为一个计费单元。事实上,从全球来看,更多的是趋向于包月制、套餐制。如果认为计费单元越细越合理,是否还要按1毫秒、1比特计费呢?
尽管有关方面借行业报纸发声,而且言之凿凿,可人们都听得出来,这显然有强词夺理之嫌。且不说“秒”是与每个人的生活相关的计时单位,而毫秒、比特之类则往往只在科技领域、特定情况下使用,人们日常生活根本用不着,如果不是借机炫耀自己的专业知识,就是有意混淆视听。何况,以秒计费还是以分钟计费的实质,是探究交易公平与否,与“越细越合理”之类根本无涉。
至于“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更不是不实行“以秒计费”的理由。实行怎样的收费标准,最根本的依据,应该是公平、诚信的原则。“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的现实,未必代表这些国家今后不会实行以秒计费,更不能反证“以分计费”的合理。
更荒唐的是所谓“以秒计费之所以没有成为现实,是因为逻辑上没有必要,在实践中也会无谓加大社会成本”这一说辞。现在,全国有十二亿多手机及固话使用者,“打一秒钟,算一分钟”所累计起来的多收费用无疑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显然,恰恰是现在的以分计费的方式,加大了社会成本,而以秒计费,加大的也许不过是电信运营商的成本。因此,以秒计费“逻辑上没有必要”,只能说是居于垄断地位强词夺理的逻辑。由此笔者以为,要真正消除垄断,还消费者以公平公正,不妨首先从消除这种荒谬“逻辑”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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