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8珠海特区报
钱夙伟
木门斑驳,屋檐落草,庭院宁静,位于西城区砖塔胡同西头的84号院,因鲁迅先生于此创作出《祝福》而闻名。但日前,该院门外贴出通知称将要拆除。昨日,该项目拆迁办介绍,砖塔胡同84号院及附近区域,将要建回迁楼和学校。西城区文委表示,该院并非文物或挂牌保护院落。(3月7日《新京报》)
不能说,凡名人旧居,就一定是文物。这几乎是常识。否则,名人多了去了,住过的房子都当作文物,还保留得过来?然而,于鲁迅故居,即使凭常识,大概也会采取慎重的态度。鲁迅当然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名人。况且,那么多年过去,又还有几处鲁迅故居?
而且,就在这砖塔胡同84号院,鲁迅创作了著名的《祝福》,常有鲁迅研究者参观。而且,鲁迅在北京生活14年居住过的四处居所,“其他3个地方都在保护中,如果砖塔胡同84号院被拆,意味着研究鲁迅在北京活动和创作的地点就断了线。”而且,“砖塔胡同有胡同之根的称号”。一言以蔽之,如一名文保爱好者所说,“拆之可惜”。
确实,如有关方面所说,“该院并非文物或挂牌保护院落”。然而,准确地说,这处鲁迅故居,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文物的“身份”。其实,文物的“身份”,只是为了有利于对文物的保护,并非就是对文物的排他性的论定依据。
实际上,许多文物,在确定为“文物”之前,也并没有“文物”的身份。显然,被确定为文物,除了本身的价值,还在于人们能够认识这种价值,也正因此,文物保护单位,是一批批地确定和公布出来,许多以前认为不够“文物”级别的文物,后来却成为了保护单位。
无疑,于鲁迅故居这样有着文化和历史内涵的建筑,是一座城市凝固的记忆,也是宝贵的遗产。一旦拆除,就意味着一去不返。像现在通行的重建“假古董”,不过是劳民伤财,其中还有多少文物的精髓,还有多少历史的真实?也因此,于鲁迅故居,是不是文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认识其不可再生的价值。
显然,如果“该院并非文物或挂牌保护院落”,就可以拆除,我们还会留下多少文物?现在,城市里少的不是林立的新楼、气派的广场,如北京,恰恰就是“砖塔胡同”这样的“胡同之根”,至于有幸还是鲁迅故居,更是凤毛麟角,既然如此,偌大一个北京,即使在其没有文物“身份”之前,暂且留下来,又有什么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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