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6城市晚报
钱夙伟
新闻源:“云南人民出版社主办的大型文学期刊,上世纪90年代文学转型期最具影响力的纯文学杂志,唯一与《收获》一道两摘‘鲁迅奖’的国家核心中文期刊,中国文学第一大奖‘大家-红河’文学奖主办单位……”顶着这一串光环的,是一本名为《大家》的著名文学杂志,阿来、池莉、于坚等作家均为其撰稿,但该杂志居然存在一个“野鸡版”。(6月25日《中国青年报》)
确实,《大家》曾经辉煌过,这一串自我标榜的“光环”也并非空穴来风,但是,可悲的现状是,这一切都已时过境迁,2011年,在被索量、被引量、影响因子、Web下载量、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等9项评价指标下,《大家》“核心”不再。
这样的下滑,其实从1998年“开始走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之路”就已经被注定。但这并非是纯文学期刊不能靠“断奶”生存,而恰恰是因为靠“野鸡刊”敛财。文学也是人学,文学是心灵的天空,超越功利物质的价值,文学期刊一旦惟利是图,就与文学精神背道而驰,也因此,“野鸡刊”必定成为《大家》的催命符。
如今,与其说《大家》是一帮文人在编,还不如说是一帮商人在编。而且他们甚至比商人还商人,比如,为了“效益”的最大化,“正刊”不过是一月一期,“野鸡刊”却可以一月出三期,而且每期都是“来者不拒”,乃至“光目录就占了9页”,“厚度已经不像一本杂志了”。
如果只是商人也罢了,问题在于,这帮项着文人招牌的商人,却又是不合格的商人。所谓“野鸡刊”,营造的是一个灰色的市场,迎合的是弄虚作假追名逐利,不仅在制造着大量的文化和学术泡沫,也在为急功近利浮躁夸饰推波助澜,败坏着文学和学术风气,因此,已经逾越了道德的底线。
甚至,他们已堕落为不法商人。比如,对于作者,虽然早已被逐出“国家核心中文期刊”,却仍然以此作为幌子,来维持版面费“不二之价”的坚挺。这已经几近于欺诈。而另一方面,罔顾“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的规定,明显涉嫌违法。
实际上,《大家》已经死去,只是这本《大家》依然被这帮无耻文人当做敛财的道具。也因此,有关方面实在不能再睁只眼闭只眼,如果这种“官字头”背景的期刊离开了“野鸡刊”只能关门,那么,实在是越早越好。而这其实不仅是对这帮文人的救赎,也正是文学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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