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日88号杂谈:
2013年3月8日湖州广播电视报
钱夙伟
从今年3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任何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行为。打响“5年交通治堵工程”第一仗。据称此次整治的查处力度非常之严,堪比查处酒驾。
其实,除了查处之严,还应该引起大家重视的是,这次整治几乎和所有市民都有关。比如行人,如果闯红灯,也将处于最高50元的罚款。在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的8类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中,还包括“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这于现在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因此加剧了道路秩序混乱乃至交通事故频发,显然很有针对性。
但笔者以为,于湖州道路交通的现状,一方面要提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强调,在人与车的关系中,行人的安全通行,应该得到优先的保障。
因此值得一提的是我春节在杭州时遇到的一件事,至今让我心生温暖。那天,在过一条无红绿灯的斑马线时,正好一辆公交车驶来,我习惯性地停下脚步,却不料,公交车也停了下来,而且司机示意我先行通过。
老实说,在湖州,至少于我,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相反,虽然是人行横道,但那一道道的横线就如白画了一样,机动车几乎一律视而不见,没有减速的,更没有停下的,行人过斑马线,照样心惊肉跳。
设立斑马线的初衷是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人的生命至高无上,因此,对于与车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理应受到更多的照顾。斑马线传达的意思正是:人可以走,车也可以走,但车必须让人。而现在许多司机的理解却正好相反:人必须让车。
为了保障行人在“斑马线”上的绝对权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今年元旦起实施的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实际上,杭州从2011年2月起,就已经实施有关斑马线前不礼让处罚规定。
也因此,湖州的交通整治,不妨把机动车于斑马线前的违规,也列入其中。而这首先应从公交车、出租车做起,据称现在杭州公交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再是司机的个人行为,已成为整个公交公司的制度。这值得湖州学习、借鉴。
其实,整治班马线上的秩序,既是交通整治的重要一环,于城市的文明建设,更是应有之义。无论开车还是行走,班马线与每个人有关,因此,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形成“讲公德、守法纪、尽责任、有秩序”的良好社会风尚,都应该首先从斑马线前的文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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