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日88号杂谈:
2013年07月09日大河报
□钱夙伟 文
焦海洋 图
前天,四川眉山一份红头文件让不少人大跌眼镜。这份公函是眉山市委宣传部签发给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的,上面写着:“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XXX就读东坡中学的函”,内容是因该宣传部某职工的孩子今年6月小学已经毕业,准备到东坡中学就读初中,要求东坡区教育局予以妥善安排。(据中国广播网)
这个令人震惊的事件自然引来一片汹涌的鞭挞之声。有网友称,干部子女择校发公函,公权力实在嚣张。“滥用公权不仅是透支政府公信力,还使社会公平公正无存。穷人的孩子江水泡饭,干部子女公函择一流学校!公平吗?”
眉山市宣传部对此回应,这只是一份“转学证明”。但是,这显然是自欺欺人。如果只是一份“证明”,岂要动用红头文件的形式?更难以自圆其说的是,回应中称“按就近入学原则,该职工居住的阳光新城一号小区也属就读东坡中学范畴”,既然本来就“属就读东坡中学范畴”,又何必向区教育局而不是东坡中学发这份“证明文件”?
显然,这样的回应尤其让公众“伤不起”。一个简单的常识是,红头文件是一件“公器”,只能用于公众。如果确实需要,宣传部或可以为自己的职工择校这样的“私事”打个证明,却无权动用红头文件,否则就是滥用公权。宣传部的回应并非只是装傻,其实是对公众的愚弄戏弄。
其实这种权力自肥的把戏,于宣传部早已是视为理所当然,而要让宣传部为择校发文,如网友所说,有如此“好大的面子”,也必然是诸如“宣传部某职工”的“自己人”。虽然如此公权力的“越界”,如今已是见怪不怪,但刺痛公众神经的是,如网友所说,“您老打声招呼就行,还发公函?”公权私用,已然是没有禁区。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当这份红头文件“让不少人大跌眼镜”,一位网友披露,“没编号不用存档,其实这样的公文在政府内部太正常不过了”。原来,“公权力实在嚣张”已经是如此毫无顾忌没有底线,而善良的公众,却还蒙在鼓里。所谓的监督制约,根本就无从谈起。
对这份“转学证明文件”固然必须追究,更应该警惕的,是诸如“这样的公文在政府内部太正常不过了”,有多少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从“潜规则”成为堂而皇之的“显规则”甚至是“正规则”?显然,如果再不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社会公平公正无存”,并非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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