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5中国绿色时报
钱夙伟
前几日傍晚,林先生和家人一起,前往龙海市紫云山公园散步,看到数十棵大树被砍倒。“这么好的树,真是可惜了。”林先生说,这些树有的直径达50厘米,有的也有碗口粗,都有十几年的树龄了。据分析,这是有人要在砍掉大树之后“种杨梅”。龙海市警方初步判断,有人故意将树环剥,导致大树缺乏营养而枯死,“再把枯树砍倒,就不会引人注意”。(9月9日《海峡导报》)
这显然是对树木的“谋杀”,尤其令人愤慨。树木也有生命,长成枝繁叶茂何等不易,一经成活,就应该任其落地生根,切实地加以保护。也正因为前人如此的尊重树木,才会有留给今人大树下乘凉的森森树荫。然而,现在,对英姿勃发的树木居然毫不足惜,为了“砍掉大树种杨梅”,居然还施以如此的“阴招”,若听之任之,我们还能给后人留下多少大树?
本来,按照城市绿化保护条例,树木是依法受到保护的,即使有正当的理由,砍一棵两棵,也都要经过有关方面同意,而且还要补栽并保证成活数倍的树苗。否则,必然受到法律的追究。现在动辄砍树,是因为如此非法行径,往往不需要承担违法的责任。于是为了“种杨梅”的一己私利,就可以砍倒数十棵大树。另外,树木的保护和监管也存在明显的漏洞,比如公园里惨遭“谋杀”的十几年树龄的数十棵大树,本来应该置于严格的监管之下,不容“谋杀”者有下手的机会。
显然,虽然有城市绿化保护条例,但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现在,有关方面已经表示要亡羊补牢,“增派护理员,加强巡视。”但这显然还不够,还要将“谋杀”树木的“凶手”绳之以法,以强化威慑效应。或许这有难度,但如果真正把树木当成生命看待,当成一件“谋杀”案一样去侦查,就不可能破不了案。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杜绝对树木的“谋杀”,树木才能安然无恙地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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