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88门户网公众号

88门户网 -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88门户网 - 手机版

杂谈:“私划车位最高罚五千”,可否借鉴?

   2017-12-02 新浪博客小斑马3860
核心提示:钱夙伟 有人在七星路一人行道上私划停车位,还用铁三角架锁住,易绊倒行人 厦门市民黄女士反映:七星路53-57号楼前,有人在人行道上私自划设停车位,还用三角架锁住,变成“私人车位”。我觉得这样很不好。(
2017年12月2日88号杂谈:

2013年11月8日海峡导报
钱夙伟 


有人在七星路一人行道上私划停车位,还用铁三角架锁住,易绊倒行人
 
厦门市民黄女士反映:七星路53-57号楼前,有人在人行道上私自划设停车位,还用三角架锁住,变成“私人车位”。我觉得这样很不好。(11月7日《海峡导报》)
于停车难的态势之下,如此将公共区域强行占为己用,已是屡见不鲜。然而公共停车资源被个人占用,既侵害了公众的利益,也必然加剧停车难。如此损人利己,固然可以归咎为市民道德素养的欠缺,但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管理缺乏应有的力度。
比如,“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铁链曾被拆除,没想到,如今这里不仅有铁链,又增设了三角架。”“拆除”毫无威慑力,反而激起“反弹”,显然因为只是“拆除”,对方风险成本太低。也凸显出“私划停车位”的“性价比”之高。今天拆除了,明天可以再建。等到再有人举报,有关部门再来拆除,这期间,有多少日子因为私划的停车位,而占了便宜?
一条几乎同时的消息称,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其中私设地桩、地锁违规占用停车位的行为被明确禁止,并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罚款(11月7日《京华时报》)。显然,当私自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愈演愈烈,对私划停车位出如此重拳,恐怕难免。
导报记者联系了厦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值班人员表示,涉事地点属思明城管辖区,将通知有关部门前去处理。“处理”后会不会诸如“又增设了三角架”、“故伎重演”?如果没有“最高罚款5000元”的“处理”,恐怕不容乐观。也因此,北京的“最高罚款5000元”,我们可否借鉴?

找紧固件,买紧固件,卖紧固件,就上88号五金门户网请认准网址(www.bshib.com)

 
举报收藏 打赏 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c)2008-2023 88号建材网 北京斑马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