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3日深圳商报文化时评
◎钱夙伟
“值得撑开”的保护伞" TITLE="灵渠申遗立法“值得撑开”的保护伞" />灵渠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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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秦城遗址上修路、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取土、挖沙、开道、深耕、养殖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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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损毁、涂绘、刻画石刻以及在飞来石上新刻、补刻今人或者古人作品。禁止其他损害灵渠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行为。
广西兴安千年古运河灵渠正在申遗进行时,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必须有立法保护。《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3月1日开始实施,将为灵渠申遗护航。(3月1日《南国早报》)
对灵渠立法保护,固然是申遗必不可少的条件,但显然,灵渠立法保护,并不把申遗当做唯一的理由,甚至不是根本的理由。也因此,《灵渠保护办法》摒弃了不少地方申遗中的功利和短视,着眼于灵渠的长久保护,而不只是申遗的成功。实实在在地为灵渠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这当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三大看点,或者说三大亮点。
其一是解决灵渠保护的资金来源。灵渠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大部分保护资金来源于国家拨款,没有自治区级的配套保护资金。为完善对灵渠的保护,《办法》规定自治区统筹安排灵渠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灵渠的保护、管理和修缮。同时也明确了社会责任,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或者其他方式参与灵渠的保护。有了资金,灵渠的保护才不会有后顾之忧,才谈得上落到实处。
其二是严格灵渠的水源保护。显然,没有清水、活水、丰水,灵渠就失去了实用的价值,当然也就没有了保护的价值。也因此,《办法》对灵渠用水保障,包括水量的分配和调度,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防止水源污染,更有细化的措施。这样的保护,显然是着眼于当下的民生,更是着眼于子孙万代的福祉。
其三是对于申遗成功后的保护未雨绸缪。考虑到近年来,依托文物资源的旅游业发展迅猛,灵渠申遗成功后游客数量难免大增,《办法》规定,灵渠旅游景区的游客承载标准应当经过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灵渠景区内的餐饮、娱乐、宾馆等经营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设备和设施。相比于现在不少地方把申遗当做牟利的手段和创收的捷径,把“遗产”当做“摇钱树”,灵渠的申遗立法,显然自觉地遏制了这种功利的冲动。
申遗之于“遗产”本身,其实并不会有什么根本的改变。申遗只是为了保护,保护的目的,是让“遗产”能够传承下去。灵渠申遗立法,让申遗回归到申遗的本义,也只有这样的申遗立法,才有可能真正成为灵渠的“保护伞”。现在,各地申遗热如火如荼,申遗立法必不可少,灵渠申遗立法无疑提供了一把“保护伞”的范本,值得各地借鉴。
灵渠立法这把“保护伞”很实在
2014-03-02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兴安千年古运河灵渠正在申遗进行时,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必须有立法保护。《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下称《办法》)3月1日开始实施,将为灵渠申遗护航。(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8版)
灵渠立法保护,并不把申遗当作唯一的理由,也摒弃了不少地方申遗中的功利和短视,着眼于长久保护,而不只是申遗的成功。这当中尤值得一提的是三大亮点。
其一是解决灵渠保护的资金来源。灵渠目前大部分保护资金来源于国家拨款,没有自治区级的配套保护资金。《办法》规定自治区统筹安排灵渠保护专项资金,同时也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或者其他方式参与灵渠的保护。有了资金,灵渠的保护才谈得上落到实处。
其二是严格灵渠的水源保护。显然,没有清水、活水、丰水,灵渠就失去了实用的价值。《办法》对灵渠用水的保障方法,包括水量的分配和调度,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防止水源污染,更有细化的措施。这样的保护,显然是着眼于当下的民生,更是着眼于子孙万代的福祉。
其三是对于申遗成功后的保护未雨绸缪。考虑到近年来,依托文物资源的旅游业发展迅猛,灵渠申遗成功后游客数量难免大增,《办法》规定,灵渠景区的游客承载标准应当经过科学评估。景区内的餐饮、娱乐、宾馆等经营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设备和设施。相比于现在不少地方把申遗当作牟利的手段和创收的捷径,把“遗产”当作“摇钱树”,灵渠的申遗立法,显然自觉地遏制了这种功利的冲动。
申遗于“遗产”本身,其实并不会有什么根本的改变。申遗只是为了保护,保护的目的,是让“遗产”能够传承下去。灵渠申遗立法,让申遗回归到申遗的本义,也只有这样的申遗立法,才有可能真正成为灵渠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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