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珠江晚报
□钱夙伟
一工人的工资条显示,“超发清退”一项被扣掉550元。
11月5日,广西广发重工集团发电设备公司发工资了,虽然是8月份的工资,工人们还是很高兴。但拿到工资条后,一笔550元的“超发”清退,却让一线工人们摸不着头脑:本来工资就不高,还有几个月拖欠未发,工资怎么就会“超发”了呢?(11月8日《南国早报》)
工人的工资之低有工资单为证。比如因为工龄长、技术好,在车间几十人里工资最高的几个之一的孙凯,2013年所有应发收入不到1.5万元,除去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收入项目,只有1.3万元,平均月工资1000元出头,低于当年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而今年更还有4个月的工资至今还没有发放,又如何会有“超发”?但该公司去年发放的工资总额超过国资委划定的“工资帽”,却又是事实。
"超发”的工资到底超发给了谁,现在不得而知。但国企工资分配的普遍现状,是高管与职工工资的差距在不断拉大。据统计,国企高管现在平均薪酬约六十万元人民币左右,主要负责人拿几百甚至上千万的不乏其人。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足见差距之悬殊。于许多“超发”工资的国企,显然都超发给了高管。
鉴于此,早在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就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国企高管基本年薪应与职工工资相联系,但因为是“指导意见”,在国企领导可以自定薪酬的现状之下,并没有得到落实,高管与普通员工薪酬天壤之别并不鲜见。收入的两极分化,不仅造成了不少国企的效益持续低下,而且不少技术骨干流失,不仅发展乏力甚至连生存都难。
当不少国企领导以企业自主为名,把企业当作家天下,薪酬多少自己说了算,如专家所说,“要加强对央企负责人薪酬的监督,不能单纯靠自觉。”确实,如一句老话说,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国企高管应该置于“主人”的监督和制约之下,对于企业的分配,工人必须有相应的话语权,否则,如这家公司,工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却还要为“超发”买单,或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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