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4日人民法院报
钱夙伟
日前,广西北海市民黄女士向南国早报反映称,2月9日下午5时,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的公交站点,一名驼背老人欲搭乘15路公交车时,连续两次被拒载。北海市公交汽车有限公司2月10日回应称,正在调阅相关站点的监控视频,届时将会把事情处理结果公布于众。
根据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老年人凭红色《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这也意味着,北海市老人乘坐公交车不必办理IC卡和购买意外险。拒绝驼背老人乘车,剥夺了他的合法权益。
当然,高龄老人在搭乘公交车时,由于无监护人在旁,时常会发生意外。若发生车内客伤事故,公司规定驾驶员需负大部分责任,扣款最高额度为1万元。比如,老人在车内摔伤,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那么司机就得支付1万元,剩余的公司来垫;如果没有超过1万元的,则全部由司机来承担。
而另据北海市公交公司的规定,拒载被投诉经查负有责任的每次扣款100元,情节恶劣影响较大或被上级机关追究责任的每次扣200元。30日内有2次以上拒载被投诉,经查实的除扣除200元外,处停工2日并教育的处罚,屡犯不改影响较坏的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这两个规定,驾驶员于利益权衡之下,显然宁愿按后者拒载老人受处罚,也不愿承担搭载老人的风险。实际上,这样的风险,公交公司作为企业,也是不能承受之重。而作为公益性质的公交,这样的风险,本来应该由政府买单。这既是政府的职责,政府也有这个能力。
也因此,化解拒载老人的尴尬,需要新的顶层设计,重新厘清权利与义务,政府的归政府,企业的归企业。于企业,必须进一步明确拒载的道义和经济责任。于政府,在出台老人免费乘车规定的同时,应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和措施。比如,同时为《老年人优待证》购买意外险。对于行动不便的高龄、患病老人,必须规定有监护人陪护。在老人频频被拒载的当下,这样的设计,无疑应是当务之急。
化解汽车拒载老人
2015年2月13日北京晨报
钱夙伟
有网友反映,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的公交站点,一名驼背老人欲搭乘15路公交车时,连续两次被拒载。
高龄老人在搭乘公交车时,由于无监护人在旁,时常会发生意外。若发生车内客伤事故,公司规定驾驶员需负大部分责任,扣款最高额度为1万元。比如,老人在车内摔伤,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那么司机就得支付1万元,剩余的公司来垫;如果没有超过1万元的,则全部由司机来承担。因此,化解拒载老人的尴尬,需要新的顶层设计,重新厘清权利与义务,政府的归政府,企业的归企业。于企业,必须进一步明确拒载的道义和经济责任。于政府,在出台老人免费乘车规定的同时,应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和措施,于目前老人频频被拒载,这样的设计,无疑应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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