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长湖路一小区在建楼房已停工,但工地围挡仍占道人行道。 南国早报记者 何秀摄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南宁市长湖路英伦十八小区已经停工几年,但楼盘工地的围挡一直占着长湖路人行道,对附近居民出行影响较大。3月23~30日,记者就此咨询多个部门,拨打数十个电话仍未得到明确答复。(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叠15版)
“12319”城管热线称,该处的围挡属于工地施工,而不是人行道路面施工,因此不属于城管管辖范围。城乡建委也称该围挡不属于他们管辖。市政工程管理处称,该路段尚未移交,仍是建设业主管理阶段。但是,建设业主则称,该路段早在2013年就已完工并移交给市政管理。
且不说这是不是建设、城管、市政的职责范围,就算确实不是你们的职责范围,但为市民排忧解难,总是你们的工作职责吧?比如城管,当影响了居民出行,“工地施工”和“路面施工”有必要分得那么清吗?况且,既然已经反映到你这里,按照“首问负责制”,也不应一推了之,你可以去联系相关职责部门。
没有一个部门愿意管,足以折射出管理部门为民情怀和责任意识的淡漠。尤其是,当部门职责重叠交叉,谁都应该管,却谁都不愿管,大家都有可以推脱的“理由”,又加剧了某些部门和人员责任心的缺失。
要防止“踢皮球”,固然要厘清职责,但关键还在于强化问责制。比如对该处围挡的处置,几个相关部门显然都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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