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1北方新报
钱夙伟
7月23日,本报刊发了《街头宣传语“不应善小而不为,不应恶小而为之”错了》的消息,报道了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上部分宣传语出现错误的现象。7月27日下午,读者张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那两处错误的宣传语已经被更换了!”(7月29日《北方新报》)
发布公益广告的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闻错即改,应该予以点赞,但是改错的方式,却值得一议。
之前出错的宣传语“不应善小而不为,不应恶小而为之”,被换成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车窗抛物,做文明“驶”者。宣传语有所不同,这本来也并无不可。但是,因为以前出错而如此更换,却并不合适。
因为这多少有些掩盖以前错误的意思。如果换上正确的句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于此前对出错的句子有印象的市民,就会发现宣传单位及时改正了错误。而如今用一条新的公益广告代替,多少有点不够坦诚。
而且,这也不利于消除出错句子的负面影响。以正确的句子换下出错的句子,人们就会明白错在哪里,现在,于许多市民,或许还以为“不应善小而不为,不应恶小而为之”是正确的,现在换一条宣传语,让这种误导无法消除。
找紧固件,买紧固件,卖紧固件,就上88号五金门户网请认准网址(www.bshi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