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北方新报
文/钱夙伟
呼和浩特市水源街民政宿舍楼,这段时间正在做老旧小区改造。近日有居民向本报记者反映,由于几户居民圈占小院,导致小区路面硬化无法进行。(11月25日《北方新报》)
对此,社区的说法是,“那几户居民去年我们就劝说他们拆除小院,甚至还找城管部门下过整改通知。但到现在为止只拆了1户。剩下3户有的坚决不拆。有些居民是岁数挺大的老人,据说身体还不好,言语或工作方式过激了又担心气出个好歹来。下一步我们只能继续劝说,争取尽快做通居民的思想工作。”
劝说工作从去年做到现在没有效果,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是劝说方法失当,还是本来就没有认真劝说?如果劝说工作做到了家,居民仍坚决拒绝,那么,再劝说下去,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效果,而要另想办法,不能只是继续劝说。
应该明确,这些小院属于违章建筑,占用的是公共资源,损害了公众的利益,没有任何不拆的理由。即使有岁数挺大的老人挡在前面,但也不能在法律面前搞特殊。在做思想工作时,工作人员当然应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也不能对个别居民的无理要求一味迁就。
对于正常的执法,老人仍“气出个好歹来”,应该负责任的是老人的家人。这事儿不能因为这个理由拖下去了,毕竟,老旧小区改造、路面硬化,是绝大多数居民的急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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