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中国绿色时报
钱夙伟
近期,108国道汉中至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即将实施,而沿途3824棵水杉将陆续被砍掉。对此,不少汉中市民感到非常惋惜。勉县交通局回应称,该路段行道树砍伐经过多方论证,已获相关部门批准。(据12月9日《华商报》)
根据遗留树桩的直径看,大部分被砍水杉的树干直径已有40多厘米。正是因为有两排水杉树,很多自驾游和休闲人士都将这里称为“汉中最美公路”。每年秋天不断有摄影爱好者来到这里拍摄。显然,因为蕴含的人文历史内涵,水杉珍贵程度已经超越了树木本身。
有关方面声称,该路段原路宽度无法满足一级公路车道建设宽度要求,且道路两侧住户、企业、商户密集,如果原路保留,单侧再加一条道路必然造成大量拆迁,导致更大的工作难度。但30年时间成就的“最美”,其价值显然无可估量。
有关方面又称,水杉价值很低。但据资料介绍,水杉属于优秀的产材树种,经济价值颇高。至于“水杉容易生病,水杉树叶落在路面上,一遇到下雨,车速过快时容易打滑,易导致交通事故”,这不过是个管理问题,更不是一定要砍的理由,“容易生病”并非一定会生病,而对于树木会有落叶,完全可以通过及时清扫消除隐患。事实上,水杉一直以来就是“园林绿化和重要的行道树树种”。
当然,“在采伐前,他们按规定向勉县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程序办理了该段行道树采伐证。”然而问题正在于,3824棵大树的采伐证是怎样办出来的?按照《森林法》规定,采伐整条林带或者整片林木的,应向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林业局并无受理申请的资格。
何况,对于审批部门,大规模的砍伐,比如树桩已经“40多厘米”、多达3824棵,还应该经过公示程序,以防止审批的暗箱操作。那么,“多方论证”中有没有市民代表参与?“相关部门批准”之前,有没有先征求市民的意见?
有评论说,砍一棵树需要5分钟,长这么大需要30年。固然,这一公路改扩建工程“是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全国干线公路改造示范工程,也是省交通厅国省干线改扩建重点工程”,但这并非就有了砍伐3824棵大树的特权。而且,保留这些“温暖记忆的风景树”,如果多一些生态意识、人文情怀,本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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