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日88号杂谈:2016-04-03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培训基地发给家长的《参训通知书》。
事发后,基地已经没有学生进行培训了。
3月30日,宜州市530名小学生到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参加培训,其中65人吃晚餐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参加这样的培训,每人要交438元培训费,并且是在上课时间到校外培训,引起一家长的不满。宜州市教育局称,该基地已通过审批,在课间安排校外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3版) 报道中,当地回应称,在课间安排校外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此笔者没有疑义,但问题是应不应该收费。 组织小学生培训的宜州市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虽然是经过当地批准设立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教育、培训专业机构,却又属于半公益性质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当然不可能干亏本买卖,所以物价局批准他们收费。但在义务教育阶段,列入教育教学计划的内容应该不收取任何费用。即使民营企业要收费,也应由政府买单,列入教育经费,而不应该向学生收费。 也因此,当地教育部门称,对学生是否愿意交钱参加培训未做强制要求,完全取决于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由此可见,教育部门对收费是否合规本来就底气不足,现在又企图以“自愿”来推卸收费的责任。这显然是更不负责任的说辞。另外,在学生收到的《致家长的信》中,称该活动“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课程改革体系中设置的必修课”,难道家长还有别的选择?如果不愿意交钱参加培训,是让学生放假,还是另外组织他们上课? “在课间安排校外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振振有词,但掩盖不了收费的缺乏正当性。这样的收费是否涉及多收费乃至乱收费,有关方面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找紧固件,买紧固件,卖紧固件,就上88号五金门户网请认准网址(www.bshi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