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日88号杂谈:
2016年09月24日光明日报
钱夙伟
西安思源学院一位大四学生,今年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但当他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不予发放补助款。
校方的依据是2007年陕西省的规定,其中确实有购买笔记本电脑不能认定为贫困生的条款。但这一规定到现在已9年,中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已大幅提高,电子产品早已不再“高大上”。就个人情况来说,这名学生是工程类专业,日常学习离不开电脑。贫困生标准认定是否还按9年前的标准一刀切,值得商榷。
时代在进步,国家在发展,笔记本电脑大概也很难等同于“高档物品”了。适时调整相关规定,才是实事求是的做法。
助学金与电脑捆绑是歧视贫困生
2016年09月22日赣州晚报
钱夙伟
22岁的小刘是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今年他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村子里盖章后, 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 "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 为由, 不给发补助款。(9月21日 《华商报》)
校方的依据,是2007年7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其中第10条规定,"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这一规定到现在已9年, 笔记本电脑已从高档物品, 成为经济适用物品,再将电脑与助学金生活补助捆绑,显然不合时宜.
现在电脑已是学生必备的学习工具,即使是贫困生,也同样需要。小刘是工程类专业, 像CAD 工程制图等课程, 平时学习、做作业, 都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国家实行精准扶贫,以助学金帮扶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现在校方却又不准贫困生购买必备的学习工具,这显然有悖助学金的本义。
应该说,当初出台限制规定的初衷,以及现在仍沿用这样的规定的目的, 是在助学金生活补助发放中, 筛除那些不符合贫困生条件的学生,或者家庭条件转好, 仍不愿意放弃贫困生资格的学生, 这应该得到认可。 但且不说 2007 年的规定有过时之嫌,执行中又缺乏人性化,无疑伤了贫困生的感情, 也有损他们的尊严。
如果深入调查摸底, 那么是否是贫困生并不难甄别,简单地将助学金与电脑捆绑,是对贫困生缺乏尊重,比如给助学金生活补助附加不近情理的条件。于是,本来是对贫困生的补助措施,实际效果却造成了对贫困生的歧视。
找紧固件,买紧固件,卖紧固件,就上88号五金门户网请认准网址(www.bshi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