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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日88号杂谈:2017年11月17日河南日报 钱夙伟
近期,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宣布,全面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记者梳理发现,去年以来,多省份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据11月15日《新京报》) 静脉输液因为具有“给药直接”“见效快”“不过敏”等口服药不具备的优势,传入我国后于上世纪90年代快速发展。然而,输液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并且可能让患者产生耐药性,严重的甚至会陷入“重症感染无药可用”的危险境地,慎用输液迫在眉睫。 过度输液,医患双方都有责任。输液能给医院和医生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患者迷信输液好得快。既然患者主动要输液,医生何乐而不为。取消门诊输液早已不乏先例,北京省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叫停门诊输液的省份,时间在2015年8月;广西医科大一附院早在2006年就已取消门诊输液室,门诊病人确实需要输液的,统一到急诊输液室。这无疑可以让患者明白并逐步接受“遇到急症、重症、无法口服药物等情况,才选择输液”。 取消门诊输液的关键是改变观念,否则,就成了把输液的地方从门诊换成急诊或是住院部,增加病人成本,浪费医疗资源。观念的改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扭转过度输液的现状却刻不容缓。事实上,刚性的强制的举措,也有助于观念的转变。现在,除了省级层面外,一些城市也制定了“门诊零输液”的文件,其他各地也应该加快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