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一会儿是“苗医传承人”,一会儿是“北大专家”,一会儿是“中华中医医学会镇咳副会长”……几年时间里,一个名叫刘洪滨(有时写作“斌”)的人游走于多家省市级电视台,以不同身份在健康医药类节目中切换自如。近日,这个所谓的“老专家”在网上火了,经媒体报道、揭底,引发广泛关注。
很多网友惊讶于刘洪滨的“演技”。你看她,时而苗族服饰,时而蒙古长袍,一副知性面相,几多菩萨心肠,有时若有所思,总是侃侃而谈。没有她治不了的病,更没有她入不了的戏,这样的老嬷嬷堪称“老戏骨”,难怪有网友戏称她是“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
据报道,刘洪滨参与推广的药品、保健品、食品屡上黑榜,有的产品中甚至曾抽检出苏丹红,被所在省食药监局专案督办。此外,这些节目还存在药品食品混淆宣传,保健食品宣传医疗效果等问题,被多地食药监局多次查处,电视台也曾被处罚。人们不禁要问,这样一个冒牌专家为什么在大江南北畅行无阻?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电视台“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给予处罚,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也应当依法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然而在现实中,大多数情况下,相关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既然已经有节目被处罚过,涉及的药品、保健品、食品也屡上黑榜,为什么没有做到令行禁止,还出现了刘洪滨转战各地的流动性、游击性?
据媒体报道,2015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就实现了每3天对全国广告进行一次24小时的全面监测。根据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再向地方工商部门派发线索。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也已启用,为何不少省级卫视的违法虚假广告还能大行其道?
除了外部监管,电视台也有多级审核的内设机制,遗憾的是,层层围栏几乎全部失守,刘洪滨也就在全国各地盛装出镜了。对此,显然有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地方。
近年来,随着中国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受到虚假广告诱惑而上当受骗的事情并不鲜见。特别是像刘老太这样老年人忽悠老年人,更容易让人上当。被骗点钱还是小事,老人若是因此耽误了治疗或者误食误服,问题就大了。
对刘洪滨这类手法拙劣却屡屡得手的“表演剧”,不能听之任之。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仅要主动监测违法虚假广告,更要拓宽接受举报的渠道,加大惩罚力度,让虚假广告无处遁形。发布单位也应多一些责任意识,不要在利益驱使下,为虚假广告敞开门户。根据《广告法》,无论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还是发布者、代言人,只要和虚假广告沾上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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