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近日,一段“郑州大妈烈士陵园旁边跳广场舞”的网络视频引起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认为烈士陵园是革命先烈安息之所,应保持庄严肃穆的氛围,在其旁边跳广场舞不合适。7月7日,记者到郑州烈士陵园实地探访,看到大门口张贴了数张禁止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的公告。
有一个共识越发清晰:当广场舞不舍昼夜、不分场合地乱跳,强身健体的群众活动就成了肆无忌惮的聚众骚扰。
在“郑州大妈烈士陵园旁边跳广场舞”事件上,本以为键盘侠会站在占地盘的舞者一边,没成想,新闻跟帖里是一边倒的骂声,虽然充斥着各种“让烈士们把广场舞大妈带走吧”的不雅之论,虽然漫卷着“广场舞已经成了无法控制的瘟疫”的妖魔之说——但,在是非底线上,这个社会秉持了道德观上的基本一致性——那就是,烈士陵园旁都能跳广场舞实在是过分,而失控的广场舞恐怕不能再和稀泥式放任不管了。
这些年,为广场舞说话的言论可谓不绝于耳。其间的道理,无非有二:一是跳广场舞确实是中老年人的社交和健身活动,本身无可诟病。2015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还专门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算是为广场舞正名。二是在跳广场舞这件事上,公共服务欠账太多,管起来总是心有愧疚。根据2014年12月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我国大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46平方米,不足美国现有相应数值的1/10、日本的1/12。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约占世界老龄人口6.98亿人的24%。于此背景之下,不把广场舞这种“老有所乐”的问题解决好,良心难安、民生难暖。
理解了这个逻辑,就理解了为什么地方部门在广场舞问题上总是“狠心不下去”。因此,在每遇冲突之时,总会有不少人愤然抒情“善待广场舞大妈,就是善待未来的自己”。
大爷大妈固然是要善待的,但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样需要受到善待。
一则,“没地方跳舞”和“乱占地方跳舞”之间,构不成理直气壮的因果关系。要不然,“我快饿晕了”之因和“我去抢超市”之果也可以顺理成章了。公共场所的聚众行为,自是有边界的。占领公园前的停车场跳舞、抢占年轻人的篮球场跳舞、蜂拥在堵塞的高速公路上跳舞……这些疯魔的广场舞套路,已经涉嫌违法违规,亦难以鼓吹“存在即合理”。二则,真为了跳舞的大爷大妈们好,就该在原则的是非问题上保有底线的态度。比如在高速上跳舞,且不说合法与否,这是玩命吗?比如在莫斯科红场等国外公共场所跳舞,介意别人的眼光与评价吗?即便是国内的抢地盘游戏,一旦矛盾激化,就算大爷大妈们战斗力爆表,埋下的治安等隐忧恐怕迟早会成为社会问题。当谩骂、扬沙、泼粪和高音炮都解决不了彼此对垒的时候,下一个登场的“武器”会是什么呢?大爷大妈们一定会是笑到最后的“全场MVP”?
在规则面前,年长没有豁免权。譬如在烈士陵园旁边跳广场舞——别说烈士陵园,就是私家坟地,恐怕主人也接受不了一群路人在旁边嗨上云霄。为了跳舞,你可以不顾孩子高考;为了跳舞,你可以和子孙抢球场;为了跳舞,连烈士的清净地也不放过?是时候,该给广场舞订立游戏规则了。一方面,以立法敦促公共服务补位到位,满足广场舞正常的健身需求;另一方面,严管扰民等越界行为,对于“挟舞蹈号令市民”的丛林行径绝不手软、毫不迁就。一句话,该给疯魔的广场舞泼点冷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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