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海盐县环保局了解到,为加强对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加工的污染控制,推进金属表面处理新工艺、先进设备的运用,促进紧固件行业的转型升级,保障群众环境利益,海盐于近日出台了《海盐县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那么,该《条件》在投资规模、配套环保设施和控制指标等各方面有哪些“环保门槛”?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了解。
投资规模有要求:
500万元杜绝“小作坊模式”
投资规模是一个项目的“前置考察”,而做优“前置考察”成为了《条件》的一大核心内容。
根据《条件》规定,具有酸洗磷化加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其酸洗磷化固定设备一次性(不含土地、厂房)投入不得少于500万元,禁止分期投入;酸洗磷化车间设立在独立厂房,并配套不少于5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场地。新建、扩建酸洗磷化加工项目其酸洗磷化车间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酸洗磷化车间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小作坊式的企业往往是污染的主要生产者,这次明确了酸洗磷化固定设备的投资额,就是为了把原本模糊的界限鉴定清楚,让小作坊式的企业无空可钻。”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投资规模的诸多数字限制,根本目的是设置一层“过滤网”,杜绝小作坊式的生产模式。
设备“可视化”建立应急池
多管齐下抬高“门槛”
酸洗过程中的废水都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对此,《条件》明确,酸洗磷化生产设备应当设在地面之上,设施及地面须采取防腐、防渗、防泄漏的措施。“这种"可视化"的设备建设方式,能最大程度减少因渗漏等设备原因所导致的污染。”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废气收集率不得低于90%,处理率达95%以上,污水回用率不得低于70%,这一系列的数字显示了《条件》对于清洁生产的高要求。与此同时,工艺生产上《条件》也有严格的规定,如酸洗设备应当采用连续化、自动化、整体封闭性较强的设计。
此外,《条件》还规定相应项目必须设立污水应急池,且应急池容量应当大于一天内排放污水的总量。“这个规定是为了确保相关项目的应急能力,保证在特殊情况下能为相应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时间缓冲。”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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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为加强对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加工的污染控制,保障群众环境利益,推进金属表面处理新工艺、先进设备的运用,促进紧固件行业的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订海盐县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一、投资规模要求
1.具有酸洗磷化加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其酸洗磷化固定设备一次性(不含土地、厂房)投入不得少于500万元,禁止分期投入。生产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不受规模指标限制。
2.酸洗磷化车间设立在独立厂房,并配套不少于5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场地。新建、扩建酸洗磷化加工项目其酸洗磷化车间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酸洗磷化车间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二、项目选址原则及布局要求
1.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禁止在生态环境功能区限制准入区、禁止准入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设置。
2.项目选址必须在紧固件专业工业功能区(总投资超过5亿元的除外)。严格控制新建紧固件专业工业功能区,现有紧固件专业工业功能区须经县相关部门认定后由县政府发文予以明确。
3.酸洗磷化加工项目需设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存在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环评预测测算及导则提级为准,不足100米的定级为100米。
4.酸洗磷化建设项目必须在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区块。
三、配套环保设施和控制指标要求
1.废气收集率不得低于90%,处理率达95%以上,治理设备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采样口。
2.酸洗磷化生产设施应当设在地面之上,设施及地面须采取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
3.项目污水收集管网必须分设两路,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别设置,生产污水收集管道以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并采用耐腐、防渗材料。雨水排放口应当建设隔油池。
4.污水处理设施需安装流量计,pH值调节应采用pH计连锁自动投加,对有氧化还原反应系统的加药宜采用氧化还原电位仪(ORP)等装置控制加药量,控制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互切换双回路控制装置。
5.设立污水应急池,应急池容量应当大于一天内排放污水总量。
四、清洁生产要求
1.鼓励使用先进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线材酸洗磷化提倡剥壳、喷砂除锈等前处理工艺,减少酸用量;酸洗设备应当采用连续化、自动化,酸洗磷化设备应采用整体封闭性较强的设计。
2.酸洗磷化工艺或项目应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污水回用率不得低于70%。
3.不得单设燃煤锅炉或炉窑,加热采用集中供热蒸汽或其他清洁能源。
五、其他要求
1.现已建成的紧固件工业功能区达不到建设酸洗磷化项目准入要求的,须经整治验收后,方可引进建设酸洗磷化加工项目。
2.鼓励酸洗磷化项目向专业工业功能区适度集聚。已建成但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酸洗磷化项目,不再同意其扩建,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须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报批。
3.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治理方案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并报县环保局备案。
六、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海盐县紧固件行业中具有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项目。
(二)本准入条件采用的依据如有修订,从其规定。
(三)本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环保局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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