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广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我市企业生产的后视镜、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机动车用喇叭、汽车轮胎、汽车燃油箱、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座椅及头枕、汽车传动带、蓄电池等9类重点汽车零配件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共抽查33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的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8%。其中,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后视镜、机动车用喇叭、汽车轮胎、汽车燃油箱、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座椅及头枕等7种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质量较好;汽车传动带有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长度及露出高度的测量;蓄电池有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容量,蓄电池型号、尺寸、分类、端子和极性,不合格原因是由于生产企业电池设计上存在不足、活性材料不足或使用低劣活性材料。以上产品,除蓄电池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其余8种产品均为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3C)目录的产品。市质监局根据“追根溯源”的原则,已将3C不合格产品通报给有关发证机构,同时责令所有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直至相关产品复查合格。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并通过抽查结果公开曝光等方式引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