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在掌握初步线索后,市检察院联合市环保局开展突击检查,及时对这2处排污现场进行查处、取样监测。目前,陈俊(化名)涉嫌污染环境一案已由检察院起诉至南安市法院,陈华(化名)涉嫌污染环境一案也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据了解,自2015年3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市检察院已监督立案侦查涉嫌污染环境5件6人,开展环保突击检查及法制宣传活动近10次,监督拆除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养猪圈4处,洗砂点3处,机砖厂4家。
设备未经验收就生产漏排废水污染环境被起诉。
陈俊,晋江人,6年前从晋江搬到水头五里桥工业区,经营某五金有限公司,经申请后具备了相关的环评手续。
2015年11月,市检察机关接到该工厂偷排酸洗废水的线索,联合环保部门来到工业区内,突击检查。
“检查时,简易的厂房内,随意放着四五个盐酸池,工人正操作机器,将已生锈的雨伞骨用盐酸浸洗。”检察官表示,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厂房投入生产前,一直没有经过竣工验收,而且厂内的污染防治设备配套不齐全。
“现场厂房内的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摆放混乱,酸洗工序因设备不合格造成生产的废水外排,通过厂门口边上的水沟排出厂外,进入工业区排水沟,最终流入安海湾,造成污染。”水头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经取样监测,该厂房外排水沟的锌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8倍,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即使具备相关手续和设备,也一定要通过竣工验收才能生产。”检察官提醒。
昨日,记者来到该公司进行回访,看到该厂污水处理设备已经移到厂门口右侧,原本放置设备的场地如今堆放着众多伞骨,工人往来运送伞骨频繁。水头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事后,他们在工厂“蹲点”了一周,督促该厂整改,增加酸雾塔等污染防治设施。
经过整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完整,已通过竣工验收。
未配备污水处理设备私加酸洗工序偷排废水被查,而在距陈俊公司100米左右的地方,同是晋江人的陈华也是因为酸洗废水污染环境被市检察机关等部门查获。
2015年7月,陈华也从晋江搬到南安水头五里桥工业区,投建某钢铁贸易公司,经营钢结构配件加工。其间,他在未获得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增加酸洗工序,处理生锈的钢结构。
在市检察机关的突击检查中,发现几名工人没作任何防护,直接在厂区的空地上,用盐酸酸洗生锈的钢结构,也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备,经排查,该工厂并没有任何执照。当天,执法人员遂直接将该厂的钢铁进行查封。
经环保部门抽样检查监测,陈华厂区东南侧排水沟总铬、总铁、总锌、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分别超出规定标准限值的6.58倍、7665.7倍、309.7倍、310.3倍、20.4倍,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3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