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资金,对100栋旧楼进行分户供暖改造,这是今年鹤岗市委、市政府为民所办75件大事实事之一。6月初开始,市热力公司对供暖区100栋旧楼的供热设施进行分户改造,引起了百姓的关心和关注。那么,如何实施分户改造,改造的费用由谁承担,改造后能否提高供热温度,能给用户带来哪些影响?
那么,热力公司是怎样实施分户改造的?在改造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呢?邢世光做了如下的说明。“我们成立了分户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改造通知,做出了周密部署。信访部门负责用户来电来访咨询接待和解释工作,技术部门对计划改造的楼房,根据楼况不同分别设计出相应的、合理的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地为用户室内改造提供方便,减轻破坏程度。”“对于遇到的问题主要来自用户。在改造前,我们向用户下发了改造通知,明确供热改造部门和用户的责任,即:“热力公司负责公共部分,即水平干管和楼梯间内共用立管及每户两个锁闭阀的安装施工;从锁闭阀至用户室内全部户内部分(包括散热器的更新等)的改造由热用户自行负责”。我们这样界定是有充分依据的,《黑龙江省供热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由产权人负责。居民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的产权,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居民用户入户管网及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由供热单位负责”。这一条款的解释,就是说谁所有,谁更新、谁改造、谁维修、谁养护。但有些用户对此不理解,有异议,不愿承担室内改造责任,阻挠分户改造工作,经过我们对《条例》和政策的反复耐心解释,并做了大量工作,绝大部分用户对此能够理解,并给予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接着,邢世光就实行分户改造给热用户带来的多种积极影响作了说明。通过分户改造,给热用户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一是,通过改变原有的供热系统,分户供热,单户循环,并且采用新型供热管材,能延长使用寿命,使管线腐蚀、老化、堵塞问题得以解决,会极大地提高供热质量;二是,改造前供热采取整栋楼循环供热,一旦有的热用户因室内供热管线堵塞、供热设施老化出现故障或维修改造,会对其他用户造成影响,改造后,采取分户供热,单户循环控制,用户可以随时关闭阀门,进行维修改造或调解室内温度,不会对其他用户带来任何影响;三是,由于未分户改造的楼房关于采取整体循环供热,在供热期内,有的用户长期无人居住或空房的,也无法停止供热,也需正常交纳供热费,分户改造后,如用户遇到类似情况,可在供热前规定时间内,到供热部门办理报停手续,既减轻了用户负担,也使供热企业节约能源、降低消耗。
那么分户改造后,住户室内温度能否得到保证?邢世光这样解释,有的居民反映室内温度低、取暖差的问题不是普遍的,只是个别现象。除室内供热系统老化堵塞,造成热循环不好以外,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和管线安装问题也是造成温度不达标的重要原因。在供热期内,如果不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供热设施设备、管线突发故障、停水等,热力公司保证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热,而且,针对供热分户改造后的供热需求,供热部门将对供热系统进行调整,使供热出口的压力和温度完全能达到标准。并且分户改造后,楼内的供热管线和室内的供热设施全部按设计标准进行更新改造,管线老化堵塞、室内供热设施不规范的问题得到解决,供热效果会有很大提高,完全可以达到标准温度。
鹤岗市热力公司副经理邢世光首先解答了关于实施分户供暖改造的原因及改造的依据。他说,分户供暖改造是指将既有房屋供热系统改造为单户循环、单户供热、户外控制,并具备安装计量表实现单户计量条件的供热系统。国家建设部76号令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建设厅[2002]1号文《关于对全省新建住宅实行节能设计和供暖分户控制的补充通知》中对供热分户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黑龙江省供热条例》和鹤岗市人民政府[2002]24号《关于鹤岗市建筑采暖及供水系统强制性分户控制设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建居民建筑的供热系统必须实行分户控制;对现有的居民室内单管循环的供热系统,逐步改造,达到分户控制的要求”。200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要完成75件大事实事之一,其中包括改造100栋居民楼陈旧供热设施,实行分户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