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越南财政部在一份文件中表示,其将要求日产汽车越南公司(Nissan Vietnam)支付数千亿越南盾的进口税欠款。
越南海关发现,2009年至2012年期间,日产越南公司进口了1,377套汽车零部件,而该公司当时在越南并没有设立组厂,因此并不符合享受税率优惠的汽车制造商的身份。因此,越南海关决定向日产越南公司征收5,000亿越南盾(约合2,500万美元)的税收欠款。
财政部要求日产越南公司进行合作,将进口自2009年至2012年期间尚未进行组装的汽车零部件再度出口,至于已经完成组装或者以CBU的形势进行出售而无法被再出口的,则须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为了尽量缩减征税金额,日产越南公司再出口了228套汽车零部件,并告知供应商停止向客户交付相关的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