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倒逼重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金属表面处理(紧固件)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实施清洁化生产,降低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经研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本行动计划适用于镇海区域内以紧固件、金属制品等金属表面酸洗、磷化企业和有酸洗、磷化工艺(设备)车间的企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新镇海”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整治污染、淘汰落后、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形成产业倒逼机制,加快推进金属表面处理(紧固件)行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力争到2016年底,全区金属表面酸洗(紧固件)行业存在的工艺落后、产品档次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国家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工艺设备全部淘汰;生产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本区域环保要求;金属表面处理(紧固件)行业整体得到有效提升,全面达到绿色安全清洁化生产标准。
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金属表面酸洗(紧固件)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搬迁改造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淘汰关闭、搬迁改造、整治提升等工作要求和进度。对所有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管理通过规范化考核并由环保、经信等部门进行验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继续违法生产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由相关媒体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优化区域布局
1.严格完善项目管理。所有扩、改、迁项目,必须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从严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14年11月起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一律禁止批准新建、扩建各类投资项目。
2.全面整治非法企业。在2015年6月底前仍然无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或关闭金属表面酸洗工艺。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一律停业整改。同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入园集聚发展。积极发挥集中酸洗中心项目工业聚集作用,鼓励促大放小,培育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2016年12月底前,除保留少数环保标杆式企业外,在“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腾出排污指标,在聚集区内适当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
提升工艺装备
1.鼓励使用先进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推广酸洗添加剂的应用,采用无铬抛光液、抛丸、大型容器循环法表面处理等措施;线材酸洗提倡剥壳、喷砂除锈等前处理工艺,减少酸用量;酸洗设备应当采用连续化、自动化,酸洗设备应采用整体封闭性较强的设计。
2.酸洗磷化工艺或项目应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生产线或车间应安装水、电计量装置,污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3.加热应采用集中供热蒸汽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燃油和未经加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或炉窑等高污染燃料设施。
4.所有涉及金属表面酸洗企业应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5年底前未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2016年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得通过整治验收。
加强污染防治
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帐系统(包括用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等台帐)。应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
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酸洗企业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12h的废水量,并做好防渗漏处理,确保环境安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环保、能耗、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严格安评、环评、能评和土地等环节的审批,原则上一律不再审批单一从事金属表面酸洗配套加工项目,限制审批有金属表面酸洗的项目。完善金属表面酸洗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污染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