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2.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3.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4.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6.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
7.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8.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9.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0.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1.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12.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