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于3月29日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5年。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本期中票将组建承销团,按照面值发行,进行利率招标,并使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进行发行。缴款日、起息日为3月30日,兑付日为2015年3月30日(节假日顺延)。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利率存款利率。本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本期中票无担保,经中诚信国际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