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安监局获悉,今后,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的钢铁企业,将被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提请相关人民政府予以关停退出。
省安监局近日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正式启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罚,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标准、规范的提请相关人民政府列入退出范围,倒逼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依法加快退出。
专项行动对全省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不含铸钢、铸铁等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出已停产企业及生产企业中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具体生产线、生产设备,并对照违反的标准、规范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所需资金,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省安全监管局将采取联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的形式,督导检查各地开展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执法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继续组织生产和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钢铁企业依法做出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关法规要求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存在问题的钢铁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促使过剩产能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