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陕西省与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计划2016年陕西省钢铁行业退出主体设备4座,压减炼铁产能160万吨、炼钢产能70万吨。其中:陕钢集团退出450立方米高炉1座,压减产能60万吨。汉钢集团退出420立方米高炉1座,压减产能50万吨;40吨转炉1座,压减产能70万吨。略钢公司退出415立方米高炉1座,压减产能50万吨。
目前三家钢铁企业主体设备已全部停产封存,断水断电,承诺永不恢复生产,并按计划逐步拆除。现将三家钢铁企业公开承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