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增强农田水利加快发展新动能,水利部日前印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创新农田水利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明确了三大方向。
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地位。要按照《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全面落实政府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和监督责任。要强化农田水利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以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科学规划,切实把农田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多方筹集资金。引导受益主体履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规划统筹、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充分调动受益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强化财政投入的撬动作用,调动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加大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投入,支持其作为财政补助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和管护主体,也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其按照规划和标准开展工程建设与管护给予财政补助。
三是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要创造条件和环境,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农田水利建设运营。
有专家表示,目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主要以国家投入为主,管理主要由水管单位和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运行管护费用筹集困难,农业生产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不利于工程长期效益的发挥,农民对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投入的积极性有限。因此,《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鼓励农民、村民委员会、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