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已初步建成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全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总数达到85.3万个,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达到420万人。全国已建成2900多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9万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分别达到99.97%和96.79%,65万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全国,截至2019年2月18日,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平台累计访问1.5亿次,法律咨询总量300万次。会议提出,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要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