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2019年相关渔政执法机构查处的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损害渔业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的10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这10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鲁某渔70234”等8艘渔船伏季休渔期河北海域非法捕捞案,“浙某渔运90039”伏季休渔期违法收购渔获物案,江苏省高某某等10人禁渔期高宝邵伯湖电鱼案,江苏省泗阳县张某某等17人禁渔期非法收购、捕捞渔获物案,浙江省舟山市“浙某渔05228”所有人王某未履行安全责任案,8艘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下水航行、作业案,山东省寿光市“鲁某渔60397”未按规定刷写悬挂船名号牌、违反伏季休渔规定非法捕捞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麦某某等16人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重庆市某溪淡水渔业有限公司非法使用人用药品养殖鲟鱼案,深圳市大鹏新区陈某某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2019年,全国各地渔业渔政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各地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3.2万名、船艇18.2万艘次、车辆28.2万台,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24万件、查获违法人员4.3万名(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09件、移送涉案人员4709名),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3131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586艘、“绝户网”110万余张(顶),没收电鱼器具1.5万余台(套)。
农业农村部要求,2020年,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扎实推进“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区域间执法联动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