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110个县进入试点县公示名单,目前已进入公示期。
据了解,今年5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试点工作将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
试点县应具备一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网络销售基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为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达到更好的试点效果,试点县遴选采取了与试点参与企业联合申报或单独申报的方式,并优先选择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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