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的重点在哪里呢?一起来看。
首先是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吃下“定心丸”。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保持林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巩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改革成果。
其次,要进一步放活经营权,激发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国家林草局改革发展司副司长 王俊中:三是推进制度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益。要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鼓励和引导集体林权向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流转,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技术管理的优势,服务集体林业发展,通过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益。
此外,今后林权改革还要创新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大力发展森林碳汇,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绿色发展之路,持续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