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地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建设。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事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到2025年基本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政策支持、村级组织积极作为、社会多方参与的服务机制,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村级综合服务保障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需求进一步满足,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意见要求,强化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兜底责任,在明确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向村延伸,从“卫生健康服务”“医疗保障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和教育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人居环境服务”“警务和法律服务”“应急和社会心理服务”等十方面确保综合服务供给下沉到村。
意见提出,各地民政等部门要办好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依法协助办理政务服务,办好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引导农民自我服务。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牛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