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角度,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发展的前进方向。踏上新征程,群众在住房方面有哪些新期待?我省如何保障更多人“住有宜居”?
【一线探访】
“拎包入住”,租住温馨又安心
初冬时节,记者走进常州市金坛区中创新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场,只见道路干净整洁、绿化郁郁葱葱,10栋住宅楼排列整齐,俨然一个品质小区。
该项目位于金坛华罗庚高新区内,由中创新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15亿元,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项目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含2322套住房,绿地率达32.68%,于去年9月开工建设,今年6月逐步投用,可容纳近1万人住宿生活。
“公司八成以上员工来自外地,租房需求很高。为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投资建设了保障性租赁住房。10栋住宅楼都已具备入住条件,预计12月中旬将住满。”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琪说,该项目提供单人间、双人间、六人间等多种房型,供员工免费租住,房内家具用品完备。住宿区配套有食堂、健身房、篮球场、快递驿站、药房、银行ATM设备等,由公司旗下物业部门进行专业化管理,保障住得安心、住得舒心。
老家在四川、今年大学毕业入职该公司的00后袁源,8月实习时便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她告诉记者,面试时得知公司可以解决住房问题,对她很有吸引力。“每月拿一部分工资租房压力挺大,租房过程中还可能和中介或房东出现纠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了后顾之忧。”袁源说,她申请入住的是双人间,无需付房租,只需每月和室友平摊水电费。“住宿区布置很温馨,洗衣机、空调、单人床、衣柜、书桌椅、晾衣杆、垃圾桶等一应俱全,还有免费网络,真是‘拎包入住’。我们每天在住宿区食堂吃饭,坐班车五六分钟到工作地,业余时间大家还会一起健身。”
“到大城市工作,租房是头等大事,希望各地有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出,让更多在外打拼的青年‘有房住’‘住得好’。”袁源期待,更多利好政策出台,租购进一步同权,让外地人也能在城市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专家探究】
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需协同发展
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小武表示,二十大报告全文传递出“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涉及住房领域的表述也坚持这一指导思想,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指明了方向。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近年来我国在住房领域的一贯主张。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二十大报告中再次重申这一定位,彰显了党中央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决心和信心。
胡小武认为,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将被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如今,我国的住房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比如,青年人、新市民有住房需求,但经济实力薄弱,负担不起价格高企的商品住房。在人口流入较多的城市,这种矛盾尤为突出,如南京、苏州、无锡等地每年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城市要留住这些“新市民”,就要让他们住得踏实、住得舒心。“住房领域需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协同发展。未来,保障性供给将更有利于中低收入群体。”
“租购并举的新模式具有划时代意义,但如何贯彻落实好,是房地产行业和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的课题。”胡小武说,去年3月我国提出“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来,一些城市展开有益尝试,取得初步成效。建议在制度层面对新市民有更包容的态度、更精准的供给。建立多渠道保障制度要明确、透明,让有需求的市民能感受到,也能享受到。
“对租房群体不仅要提供更多数量的供应,还要有权益上的保证,让租房也变成一件有尊严、有安全感的事。”胡小武说,让有购房能力的人买得起房,为不具备购房能力的人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让不同收入的人民群众都能住有安居、住有宜居,有获得感……二十大报告的指导思想,对未来的住房领域将产生直接、深远的影响。
【权威探问】
持续发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我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住建厅积极督促各市县强化进度管理,切实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严格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
截至10月底,我省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全省实现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2.67万套、基本建成17.58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筹集)16.09万套(间)、基本建成10.05万套(间),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95%、135.25%、108.69%和137.65%。
“按照二十大报告要求,江苏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断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租购并举,大力培育和发展长租房市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督促各地做好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住房租赁房源发布、信息核验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规范化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江苏将持续推进住房保障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持续改善城镇困难群众住房条件。2023年,全省计划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基本建成8.96万套(间),棚户区改造12.67万套、基本建成12.63万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86万户,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9.99万人。“十四五”期间,全省将新增公租房保障50万户,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8万套,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60万户,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8%,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