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8日。
意见稿提出,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化碳交易在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协同减排作用,有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涵盖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和绿色积分商业激励机制的“碳普惠”制度,引导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大力推进区域、社区、园区、企业等各类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鼓励基础较好的城区开展碳达峰试点、碳中和试点和碳汇试点。
此外,意见稿还提出,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推广国家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制定国家绿色金融标准配套制度或者补充性地方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投资项目主体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报告进行评估,对其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和投资项目环境效益进行评价。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绿色保险保费补贴,完善绿色保险增信机制。
就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方面,深圳生态环境局表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等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展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以及其他绿色保险业务。支持信托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和形式,为绿色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抵押和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建立绿色综合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绿色金融相关的投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企业和行业提供融资便利。